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五章源泉扣繳
編輯推薦: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五章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匯總
源泉扣繳
一、扣繳義務人(環(huán)球網校提供源泉扣繳內容)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yè),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二、扣繳方法
扣繳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扣繳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 × 實際征收率
三、扣繳管理
扣繳義務人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指定,并同時告知扣繳義務人所扣稅款的計算依據、計算方法、扣繳期限和扣繳方式。
(1)扣繳義務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2)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的稅款,應當自代扣之日起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所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yè)所得稅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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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課后章節(jié)練習題匯總 | |
第一章 |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課后練習題:第一章總論 |
第二章 |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課后練習題:第二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
第三章 |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課后練習題:第三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
第四章 |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課后練習題: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法律制度 |
第五章 |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課后練習題:第五章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
第六章 |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課后練習題: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 |
第七章 |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課后練習題:第七章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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