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中級會計職稱 > 中級會計職稱模擬試題 > 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知識點習題:合同的訂立方式之要約

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知識點習題:合同的訂立方式之要約

更新時間:2021-07-19 17:05:35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58收藏5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2021年中級會計備考正在進行中,環(huán)球網校小編分享“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知識點習題:合同的訂立方式之要約”在學習基礎知識點的前提下了解知識點的重要程度,認真刷一下例題,對考生有幫助哦!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知識點習題如下:

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知識點習題:合同的概念和分類

知識點:合同的訂立方式之要約

【1-單選】

梁某在路上遇見同村的丁某,詢問丁某是否愿意購買其某輛車,價格2 000元,丁某當場未答復,次日,丁某找到梁某表示同意以1 800元的價格購買該摩托車,梁某告知丁某該摩托車已賣給鄰村的林某,丁某表示同意以1 800元的價格購買摩托車的意思表示是( )。

A.要約邀請

B.承諾

C.單方法律行為

D.要約

【答案】D

【解析】①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表示。②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③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本題中,梁某問丁某是否愿意購買,丁某未回復,丁某次日欲以1 800元購買摩托車的行為屬于要約。

【2-多選】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不屬于發(fā)出要約邀請的有( )。

A.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商業(yè)廣告和宣傳內容

B.乙公司通過報刊發(fā)布招標公告

C.丙公司在其運營中的咖啡自動售貨機上載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會公眾發(fā)布基金招募說明書

【答案】AC

【解析】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yè)廣告和宣傳(符合要約規(guī)定的構成要約)、寄送的價目表等都屬于要約邀請。選項 AC屬于要約。要約內容:標的、數量、價款或報酬等。

【3-多選】

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不得撤銷要約的情形有( )。

A.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

B.要約已經到達受要約人

C.要約人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D.受要約人已發(fā)出承諾通知

【答案】ACD

【解析】要約撤銷是指要約人在要約生效后、受要約人承諾前,使要約喪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諾一旦發(fā)出,不可撤銷,D選項正確;下列情形要約不得撤銷: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得撤銷(確定期限);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緊急要約),A、C選項正確。

【4-單選】

甲公司因生產需要,準備購入一套大型生產設備。4月1日,甲公司向乙設備廠發(fā)出了一份詳細的書面要約,并在要約中注明:請貴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復,否則該要約將失效。該要約到達乙設備廠后,甲公司擬撤銷該要約。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該要約能否撤銷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該要約可以撤銷,只要乙設備廠尚未發(fā)出承諾

B.該要約可以撤銷,只要乙設備廠的承諾尚未到達甲公司

C.該要約可以撤銷,只要乙設備廠尚未為履行合同做準備工作

D.該要約不得撤銷,因為要約人在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

【答案】D

【解析】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提示】不得撤銷要約:

(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確定期限)

(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緊急要約)

【5-多選】

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屬于要約失效的有( )。

A.受要約人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B.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

C.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D.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答案】ABCD

【解析】要約失效的情形:

(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要約拒絕);

(2)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要約撤銷);

(3)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要約過期);

(4)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要約變更→反要約/新要約)。

更多相關重點試題及解析點擊進入下載頁面>>>

已經完成報名的考生,請安心備考,每年從報名、考試到領證,都有很多重要通知,2021年各地區(qū)中級會計準考證打印8月陸續(xù)開始,為了幫助大家及時打印準考證,小編建議考生可提前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提醒2020年各地區(qū)中級會計職稱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時間通知,請及時預約。

以上內容是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知識點習題:合同的訂立方式之要約,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更多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指導、試題,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分享到: 編輯:張佳佳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中級會計職稱資格查詢

中級會計職稱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中級會計職稱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