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綜合能力復習總結第一章:社會工作概述
表一:社會工作的目標
類型 |
具體目標 |
特征 |
服務對象層面 |
解救危難 |
保護救助、維護基本生存 |
緩解困難 |
助人自助、恢復社會功能 | |
促進發(fā)展 |
挖掘潛能力,增強社會功能 | |
社會層面 |
解決社會問題 |
與社會因素有關的問題 |
促進社會和諧 |
促進社會公正 | |
推動社會進步 |
表二:社會工作的功能
類型 |
具體功能 |
特征 |
對服務對象 |
促進服務對象正常生活 |
增強他們的能力和權利、增進他們的社會功能、增進他們的尊嚴、促進環(huán)境的改善 |
促進人與環(huán)境的相互適應 |
人在環(huán)境中的分析視覺 | |
社會層面 |
維持社會秩序 |
社會工作通過提供服務而間接的起到社會管理的功能 |
促進社會和諧 |
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
表三:社會工作的發(fā)展簡史
中外 |
發(fā)展階段 |
特征 |
西方 |
產生 |
思想來源:博愛 |
形成 |
教育和培訓的發(fā)展,社會工作專業(yè)方法的確定,社會工作專業(yè)組織的發(fā)展,使社會工作成為一個成熟的專業(yè)。 | |
發(fā)展 |
專業(yè)方法的發(fā)展、目標模式的變化、工作對象的拓展、理論派別的形成 | |
中國 |
歷史上 |
缺乏專業(yè)的社會工作,但是有豐富的社會福利思想。 |
20世紀上半葉 |
1925年燕京大學建立社會學與社會服務系是我國社會工作發(fā)展的重要標志。 | |
1949年以后 |
社會工作專業(yè)教育中斷 | |
恢復與發(fā)展 |
1979年,社會工作課程的恢復;1988年開辦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yè);1991年成立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1994年中國社會工作教育協會成立。 | |
職業(yè)化與專業(yè)化 |
2006年中共中央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建設規(guī)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yōu)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 |
社會工作的基本要素:
社會工作的服務領域:兒童及青少年服務、老人社會服務、婦女社會服務、康復服務、社會救助、就業(yè)服務、心理健康服務、家庭服務、醫(yī)療社會工作、學校社會工作、矯治服務、城鄉(xiāng)社區(qū)發(fā)展、軍隊社會工作、企業(yè)社會工作
表四:社會工作者的角色
類型 |
具體角色 |
主要服務內容 |
基本角色 |
服務提供者 |
提供物質、勞務和心理方面的服務和幫助 |
支持者 |
對服務對象的授權和增能 | |
倡導者 |
向服務對象倡導某種合理行為 | |
間接服務角色 |
管理者 |
對過程的有效控制、對資源、信息的協調、安排和管理 |
資源爭取者 |
向其他社會工作者、福利機構、政府部門和廣大社會爭取資源 | |
政策影響人 |
提出政策建議 | |
研究者 |
研究實踐經驗 |
表五:社會工作者的素質要求
素質要求 |
分類 |
具體內容 |
知識基礎 |
學科知識 |
哲學、社會學、心理學、管理學、教育學 |
政策知識 |
現行的政策、法規(guī) | |
技術知識 |
調查研究的技術、口語和文字表達技術、現代資訊工具使用技術 | |
文化知識 |
自然科學知識、社會科學知識、人文知識 | |
能力要求 |
技術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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