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級經濟基礎考點預習:訴訟時效
【摘要】環(huán)球網校為方便大家備考2017年經濟師考試,特分享了“2017年初級經濟基礎考點預習:訴訟時效”,希望對大家預習有幫助,更多資料敬請關注環(huán)球經濟師考試頻道……
相關推薦:2017年初級經濟基礎考點預習匯總
【考點七】訴訟時效
建議關注訴訟時效的種類、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一)訴訟時效的概念
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一定時期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保護其權利的一種時效制度。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是權利人喪失勝訴權,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利義務關系并不消滅,而是變成一種不受法律強制力保護的“自然債權”。
(二)訴訟時效的種類
1.普通訴訟時效:2年。
2.特別訴訟時效:1年、4年
1年 |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br />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
4年 |
因國際貨物買賣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發(fā)生糾紛 |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
3.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限。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三)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1.中止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訴訟時效中止的條件有:須有法定的中止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礙兩種情形;中止事由發(fā)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
編輯推薦: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本文環(huán)球網校小編集中整理"2017年初級經濟基礎考點預習:訴訟時效"供大家參考。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經濟師頻道&論壇,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摘要】環(huán)球網校為方便大家備考2017年經濟師考試,特分享了“2017年初級經濟基礎考點預習:訴訟時效”,希望對大家預習有幫助,更多資料敬請關注環(huán)球經濟師考試頻道……
相關推薦:2017年初級經濟基礎考點預習匯總
2.中斷
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法定事由的發(fā)生,致使已經經過的訴訟時效期間全部歸于無效,待中斷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引起時效期間中斷的法定事由有3種:起訴;以請求、通知和催告等方式主張權利;承認或者認諾。
3.延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例題·多選題】(2013年)關于訴訟時效中止的說法,正確的有(?。?。 |
|
|
『正確答案』AD |
編輯推薦: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本文環(huán)球網校小編集中整理"2017年初級經濟基礎考點預習:訴訟時效"供大家參考。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經濟師頻道&論壇,我們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2020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章節(jié)考點匯總2019-11-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考點匯總2019-10-17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金融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建筑經濟》考點匯總2019-10-15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專業(yè)》考點匯總(10月12日更新)2019-10-12
- 2019年初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匯總2019-10-10
- 2019年經濟師考試這12個公式必備!2019-09-10
- 2019年全國經濟師考試教材正式出版!2019-07-09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匯總2019-04-25
- 2019年經濟師考試備考必背公式集合三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