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財經(jīng)法規(guī)》第三章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1、自行申報(環(huán)球網(wǎng)校提供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自行申報是由納稅人自行在稅法規(guī)定的納稅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取得的應稅所得項目和數(shù)額,如實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應納稅額,據(jù)此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種方法。
下列人員為自行申報納稅的納稅義務人:(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繳
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guī)定負有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時,應計算應納稅額,從其所得中扣除并繳入國庫,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軍隊、駐華機構(不含依法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駐華使領館、聯(lián)合國及其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代扣代繳的范圍包括:
(1)工資、薪金所得;
(2)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jīng)營、承租經(jīng)營所得;
(3)勞務報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
(10)經(jīng)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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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題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如果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則納稅年度終了后不必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
【答案】×
【解析】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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