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初中級審計師 > 2012年度廣東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2012年度廣東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2-05-28 14:25:25 來源:|0 瀏覽0收藏0

  關于2012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粵人考〔2012〕25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2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2〕2號)和《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征訂2012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的通知》(審考辦字〔2012〕3號),現(xiàn)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5月30日9:00―6月2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 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陸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2年6月29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xù),考前無需進行現(xiàn)場確認。報名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并在2012年7月10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shù)匯總表??己笫盏绞∪肆Y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的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二、考試時間、級別及科目

考試時間  級 別  科 目 
10月14日  9:00-11:30  初、中級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9:00-12:00  高級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三、考試方式和內容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均采用閉卷筆試。參加初、中、高級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一)考試方式

  1.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2.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題型為綜合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

  (二)考試內容

  1.初、中級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yè)財務管理、企業(yè)財務會計、法律;

  《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yè)財務審計。

  2.高級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財政,金融,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審計案例分析(審計技術與方法應用)。

  四、其他

  (一)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要及時,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按照屬地原則,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考務文件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

  3.省人事考試局將加強對全省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的抽查和監(jiān)督指導, 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紙龅脑敿毜刂芬詼士甲C的標注為準。

  (三)準考證的獲取

  各市考生準考證由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具體發(fā)放的時間、地點由各市確定后公布。

  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必須在考試前20天自行到我局(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四樓)領取準考證。屆時我局將以手機短信方式提醒考生領取準考證。

  (四)證書發(fā)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發(fā)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五)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6〕463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guī)定,初、中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高級按每科100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規(guī)定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fā)“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六)考試用書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征訂2012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的通知》(審考辦字〔2012〕3號),2012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auditexam.cn.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2012年修訂版,共2冊)和《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共7冊。其中,《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為2012年版,《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為2010年版,其他為2005年修訂版。

  為做好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我省考試用書委托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xié)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lián)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各市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向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訂購或用其它方式訂購。

  附件:(略)

  1.2012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fā)證登記表

  3.2012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2年審計師網絡輔導招生簡章     2011年全國審計師考驗交流中心

  現(xiàn)報審計師全科輔導可享六折優(yōu)惠     2010-2011年審計師考試大綱匯總

  2012年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審計師考試在線題庫免費測試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初中級審計師資格查詢

初中級審計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初中級審計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