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知識點一般收入的確認
【摘要】環(huán)球網(wǎng)校編輯為考生整理"2016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知識點一般收入的確認”的新聞,為考生發(fā)布稅務師考試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廣大考生認真學習,預祝大家都能取得滿意的成績。2016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知識點一般收入的確認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般收入的確認
(1)銷售貨物收入(增值稅項目,含稅轉為不含稅)。
(2)提供勞務收入(和營業(yè)稅、增值稅結合)。
(3)轉讓財產收入(固定資產所有權轉讓、無形之產所有權轉讓收入)。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注意免稅的情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guī)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xiàn)。
(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xiàn)(國債利息免稅)。
(6)租金收入(包括固定資產使用權轉讓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xiàn)(注意跨期租金)。
(7)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包括無形資產使用權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xiàn)。
【解釋】總共有三類收入是按合同約定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xiàn):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8)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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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收入。
指企業(yè)取得的上述規(guī)定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yè)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不是其他業(yè)務收入)不能計提招待費和廣告費基數(shù)。
【提示】注意三方面問題:(1)不同收入項目的區(qū)分;(2)受贈資產相關金額的確定;(3)收入實現(xiàn)時間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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