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期貨從業(yè)資格《法律法規(guī)》考試試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
選擇題
1、張某在2015年1月成為某期貨公司的債權人,但期貨公司對張某的債務屆期不能清償。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締芜x】
A.期貨交易所應當對期貨公司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B.期貨公司有其他財產(chǎn)的.應當依法先行凍結、查封、執(zhí)行其他財產(chǎn)
C.客戶在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不得被凍結、扣劃
D.除期貨公司已經(jīng)結清所有持倉并清償客戶資金的情形以外,期貨公司未被期貨合約占用的最低限額的結算準備金不得被凍結、扣劃
2、甲、乙是某期貨公司的客戶,做期貨交易。甲持有空頭合約,乙持有多頭合約,甲和乙均向期貨公司申請交割。期貨公司因疏忽未代甲辦理交割;乙雖然正常交割,但在交割倉庫提貨時發(fā)現(xiàn)所提交割品已霉爛變質,無法使用。對于貨物的質量問題,乙應當向()主張權利。【多選】
A.期貨交易所
B.交割倉庫
C.期貨公司
D.乙的交易對手方
3、某期貨交易所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期貨市場出現(xiàn)的異常情況采取緊急措施,但造成了投資者老張的損失,老張認為期貨交易所的行為是違約行為,打算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要賠償。以下說法中正確的有()?!径噙x】
A.期貨公司拒絕代老張向期貨交易所主張權利的,老張可以直接起訴期貨交易所
B.老張可以要求期貨公司代自己向期貨交易所主張權利
C.期貨交易所采取的緊急措施,即便在當時情況下是合理的,也應適當賠償老張的損失
D.老張可直接起訴期貨公司,交易所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4、甲是某期貨公司的債權人,期貨公司對甲的債務屆期不能清償。如果甲起訴期貨公司并申請人民法院保全財產(chǎn),人民法院保全的范圍可以包括()?!径噙x】
A.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保證金賬戶中的全部資金
B.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資金中超出全體客戶權益的部分
C.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的交易席位
D.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的會員資格費
5、期貨公司的工作人員擅自以客戶甲的名義進行交易且造成損失,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多選】
A.甲有過錯的,也要承擔部分責任
B.應由期貨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C.如果甲對交易結果進行追認,則損失由甲自行承擔
D.如果期貨公司將該名工作人員開除,則損失完全由甲自行承擔
6、甲是A期貨公司的客戶,經(jīng)常委托A期貨公司期貨從業(yè)人員乙下單。某日甲臨時出差,便委托乙將其5月份的合約下跌10%時賣出,并和乙簽訂了書面委托協(xié)議。甲出差后,行情不跌反漲,乙判斷一輪上漲行情已經(jīng)開始,于是又幫甲買入了6手7月份合約。誰料到,剛買入后該合約就一直下跌,乙只好按市價賣出止損,但還是虧損了10萬元。甲從外地出差回來,不承認虧損,要求乙賠償損失。如果A期貨公司不具有從事期貨經(jīng)紀業(yè)務的資格,則該期貨公司應當承擔的責任是()。【多選】
A.A期貨公司未按客戶的交易指令人市交易,應當返還客戶的保證金并賠償客戶的損失
B.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交易手續(xù)費、稅金、利息
C.甲對乙有直接追索權
D.A期貨公司可以向乙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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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1、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59條的規(guī)定,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為債務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凍結、劃撥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或者客戶在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有證據(jù)證明該保證金賬戶中有超出期貨公司、客戶權益資金的部分,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nèi)不能提出相反證據(j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劃撥該賬戶中屬于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自有資金。第60條規(guī)定。期貨公司為債務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凍結、劃撥專用結算賬戶中未被期貨合約占用的用于擔保期貨合約履行的最低限額的結算準備金;期貨公司已經(jīng)結清所有持倉并清償客戶資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對結算準備金依法予以凍結.劃撥。期貨公司有其他財產(chǎn)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先行凍結、查封、執(zhí)行期貨公司的其他財產(chǎn)。
2、參考答案:AB
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交割倉庫不能在期貨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向標準倉單持有人交付符合期貨合約要求的貨物,造成標準倉單持有人損失的,交割倉庫應當承擔責任,期貨交易所承擔連帶責任。
3、參考答案:AB
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五十一條和第四十九規(guī)定,期貨交易所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期貨市場出現(xiàn)的異常情況采取合理的緊急措施造成客戶損失的,期貨交易所不承擔賠償責任。期貨公司執(zhí)行期貨交易所的合理的緊急措施造成客戶損失的,期貨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期貨交易所未代期貨公司履行期貨合約,期貨公司應當根據(jù)客戶請求向期貨交易所主張權利。期貨公司拒絕代客戶向期貨交易所主張權利的,客戶可直接起訴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可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4、參考答案:BCD
參考解析:有證據(jù)證明該保證金賬戶中有超出期貨公司、客戶權益資金的部分,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內(nèi)不能提出相反證據(j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劃撥該賬戶中屬于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自有資金。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59條第1款的規(guī)定,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為債務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凍結、劃撥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或者客戶在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
5、參考答案:ABD
參考解析: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54條的規(guī)定,期貨公司擅自以客戶的名義進行交易,客戶對交易結果不予追認的,所造成的損失由期貨公司承擔。
6、參考答案:AB
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五條規(guī)定,不具有主體資格的經(jīng)營機構因從事期貨經(jīng)紀業(yè)務而導致期貨經(jīng)紀合同無效,該機構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的,收取的傭金應當返還給客戶,交易結果由客戶承擔。該機構未按客戶的交易指令入市交易,客戶沒有過錯的,該機構應當返還客戶的保證金并賠償客戶的損失。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交易手續(xù)費、稅金及利息.A期貨公司不具有從事期貨經(jīng)紀業(yè)務的主體資格,其從事期貨經(jīng)紀業(yè)務本身是違法的,因此無權向乙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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