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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貴州貴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4名工作人員

更新時間:2012-11-12 09:53:24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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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貴州貴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4名工作人員

2012貴州貴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24名工作人員

  為加強貴陽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展覽館、貴陽市筑城廣場管理處、貴陽市委黨校、貴陽市公共資源陽光交易中心工作人員隊伍建設,適應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進行,根據國家、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2.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或技能測試、資格復審、專業(yè)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3.招聘工作在貴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貴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計24人。其中管理崗位(A類)4人,專業(yè)技術崗位(B類)18人,工勤崗位(D類)2人。詳見《貴陽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展覽館、貴陽市筑城廣場管理處、貴陽市委黨校、貴陽市公共資源陽光交易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2012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學位的2012屆及往屆畢業(yè)生(2012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省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學歷的2012屆及往屆畢業(yè)生(2012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3.貴陽市戶籍大專(含)以上學歷的2012屆及往屆畢業(yè)生。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

  5.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和由貴陽市統(tǒng)一選派的“一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愛崗敬業(yè)精神。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yè)要求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1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和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1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有關規(guī)定。

  6.報考崗位明確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符合要求的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2年11月13日。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yè)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7.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由貴陽市統(tǒng)一選派的“一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限截止2012年11月13日服務期滿兩年的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限截止2012年11月13日服務期期滿一屆的人員。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事業(yè)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人員;2010年1月1日以來招考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2012年11月13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各級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不符合崗位招聘要求有關條件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10.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加分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2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8:00期間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 (http:// gyrsks.gygov.gov.cn/)網上報名入口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考崗位的要求,填寫《貴陽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附件 2)。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在線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提交本人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名期間,每日18∶00后,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報名情況供報名人員參考。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已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必須在提交后2 日之內審核完畢。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如遇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初審時間為2012年11月13 日9:00至11月19日18:00。

  2.截止2012年11月17日18:00,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或本人條件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后請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須本人到招聘單位申請,經招聘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到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修改。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2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0日18:00在“貴陽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通過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該崗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商改報單位同意后,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崗位,改報崗位的起止時間為 2012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

  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進行公布。

  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意見》(黔黨發(fā)[2009]6號)中有關對應屆高校特困畢業(yè)生免收報名費的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到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由所在學校或學生資助機構出具有關特困生的書面證明,經確認符合條件的即可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特困生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時,須持有關證明原件于11月20日16:00前到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貴陽市南明區(qū)解放路117號)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xù)。

  4.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2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4日16:00期間,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或技能測試、專業(yè)測試、面試、體檢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五、筆試

  報考A類、B類崗位的考生需參加閉卷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

  筆試時間為2012年 12月16日上午9∶00至11∶3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查詢,請考生密切關注。

  六、技能測試

  報考D類崗位的考生,不參加筆試,全部參加相關崗位的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另行通知。

  七、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在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在筆試或技能測試結束后進行,其中:報考A類崗位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D類崗位的考生,依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 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或技能測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對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考生中,按相關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輪。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后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核準后,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資格復審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此外,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八、專業(yè)測試

  報考B類崗位且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專業(yè)測試。

  專業(yè)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九、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報考A類、D類崗位且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

  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占30%)和專業(yè)測試成績(占40%)兩科成績之和,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十、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類進行計算:

  1.A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

  2.B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計算。

  3.D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技能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

  筆試或技能測試、專業(yè)測試、面試的成績和總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1.如果某崗位進入專業(yè)測試、面試環(huán)節(jié)時,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專業(yè)測試、面試。

  2.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guī)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十一、體檢

  體檢在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監(jiān)督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指定的綜合性醫(yī)院、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進行復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A類崗位以面試成績、B類崗位以專業(yè)測試成績、D類崗位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產生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體檢結果由現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guī)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7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y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yè)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疾煺彂斀M成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煺徑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疾煺弮热葜饕忌恼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煺彆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事業(yè)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的人員;2010年1月1日以來招考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2012年11月13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5.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9.不能提交崗位招聘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及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

  10.在各級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或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十三、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公示

  經筆試或技能測試、專業(yè)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其網站及單位公示欄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xù)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招聘單位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權限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到貴陽市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合同鑒證。

  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簽訂一年試用期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報原鑒證機構備案。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 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851-8129018(中共貴陽市紀委派駐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

  1.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1。

  2.政策咨詢電話:0851-7989520(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3.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851-5759150(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

  (二)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時,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貴陽市招聘工作辦公室,未經許可嚴禁轉載??忌樵儭墩衅负喺隆氛埖卿洝百F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報名信息請登陸 “貴陽人事考試網”。在招聘過程中,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發(fā)布的各項招聘信息(如減少或取消崗位招聘、資格復審等內容)都將在 “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附件:貴陽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展覽館、貴陽市筑城廣場管理處、貴陽市委黨校、貴陽市公共資源陽光交易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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