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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契稅稅率及計稅依據(jù)

更新時間:2016-08-04 09:20:43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80收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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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契稅稅率

  契稅的稅率是在土地、房屋權屬發(fā)生轉移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環(huán)球網(wǎng)校提供契稅)

  契稅實行3% ~5%的幅度稅率。實行幅度稅率是考慮到中國經濟發(fā)展的不平衡,各地經濟差別較大的實際情況。

  因此,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稅率規(guī)定范圍內,按照該地區(qū)的實際情況決定。

  二、契稅計稅依據(jù)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jù)。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稅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市場價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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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

  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的一方繳納契稅;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4.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以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為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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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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