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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第一章第二節(jié)講義:公司合并、分立的種類

更新時間:2019-12-10 18:48:45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33收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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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2020證券從業(yè)資格《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第一章講義匯總

第一章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guī)

第二節(jié)公司法

七、公司合并、分立的種類及程序(重點掌握)

(一)公司合并的種類

吸收合并:A+B=A

新設合并:A+B=C

(二)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

1.股東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jīng)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編制資產(chǎn)負債表及財產(chǎn)清單

3.對債權人的通知或公告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nèi)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nèi)在報紙上公告。

4.債務承擔

公司合并的,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nèi),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曰起45日內(nèi),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分立的,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5.辦理合并登記手續(xù)

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lián)關系的概念

控股股東:持股50%以上,或者持股少,但表決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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