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知識點及經典母題:公債的發(fā)行管理權限
編輯推薦:2020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知識點及經典母題匯總
公債的發(fā)行管理權限
【知識點】
1.公債發(fā)行管理權限規(guī)定的中心問題:是否授予地方政府以公債發(fā)行權和相應的管理權;
2.一般而言,可以將公債分為中央公債(國債)、地方公債和準公債(國有企業(yè)債和政府擔保債);
3.一級政權一級財政;一般認為地方公債的發(fā)行管理權限應擴展到縣一級比較合適;
4.2014年我國對預算法進行修訂,允許地方政府發(fā)行公債;
5.2014 年預算法的有關規(guī)定
(1)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除另有規(guī)定外,不列赤字;
(2)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3)除上述規(guī)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
(4)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5)國務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監(jiān)督。
【經典母題】
【單選】根據預算法,我國對地方政府發(fā)行公債管理權限的規(guī)定是( )。
A. 地方政府可以自行發(fā)行公債
B. 地方政府發(fā)行公債的規(guī)模經國務院確定
C. 地方政府所屬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發(fā)行
D. 地方公債用于解決本地區(qū)財政經費的不足
【答案】B
【解析】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fā)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舉借債務的規(guī)模,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距離2020中級經濟師準考證打印還有一段時間,為讓大家安心備考,環(huán)球網校推出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屆時我們會及時提醒2020年各省中級經濟師準考證打印時間通知,避免考生錯過準考證打印導致無法參加考試!
以上內容是2020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知識點及經典母題:公債的發(fā)行管理權限,小編為大家上傳了更多2020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考點、母題及歷年真題,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即可領??!
最新資訊
- 2025年中級經濟師教材買哪個比較好?中國人事出版社的2025-01-26
- 2025年中級經濟師教材買哪個比較好?中國人事出版社的2025-01-26
- 2025年中級經濟師考試教材及發(fā)布時間2025-01-25
- 2025年中級經濟師教材預計何時發(fā)布?舊的還能用嗎?2025-01-20
- 中級經濟師考試教材每年都更新嗎?是的2025-01-20
- 2025年中級經濟師考試教材買哪個出版社的?什么時候發(fā)布?2025-01-16
- 2025年一建新教材已出,25年中級經濟師教材什么時候發(fā)布?2025-01-06
- 2025年12月30日14點起中級經濟師超級福利等你來2024-12-30
- 重磅福利來襲!2025年報考中級經濟師報考人員速進2024-12-29
- 全體注意:2025年中級經濟師考生重磅福利來襲!202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