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遼寧本溪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領取通知
關于2018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發(fā)放的通知
2018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開始發(fā)放,現將領取資格證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理證書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準考證(準考證丟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
3.報考時提供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相關學歷原件,用于資格復審。2001年后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考生,只需提供在驗證有效期內的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 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1份(詳見附件2)?!顿Y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須經證書管理部門蓋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檔案,不得補辦;
5.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上述相關材料。
二、辦理證書時間
每周二上午8:30—11:00(節(jié)假日休息)。
三、辦公地址
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科(平山區(qū)水塔路交通崗軍轉大廈6樓605房間)。聯系電話:024-42808629。
四、其他事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七條、第十條規(guī)定,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行為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2.為便于查找證書,請考試合格人員記住證書領取序號。
3.有主管部門或單位的合格人員,請將上述材料交由單位或主管部門集中辦理。
4. 《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具有與證書同等的效力,須按報考時情況真實完整填寫。上述條件符合,證書管理部門方可加蓋印章,過期不補,丟失不補。
附件1:20181111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全省合格人員名單(本溪公告).xls
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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