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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建法規(guī)教材1Z304012合同的要約與承諾

更新時間:2015-09-17 15:06:28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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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一級建造師考試將于每年的9月份開考,各位一級建造師考生正在復習備考中,對于一建備考而言,復習中充分掌握考點則至關重要,環(huán)球網校一級建造師考試頻道特地整理一級建造師教材供各位考生學習,本文為《2014年一建法規(guī)教材1Z304012 合同的要約與承諾》,希望能助各位一級建造師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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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Z304012合同的要約與承諾

  一、合同訂立與合同成立

  合同訂立,是指締約人進行意思表示并達成一致意見的狀態(tài),包括締約各方自接觸、 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前討價還價的整個動態(tài)過程和靜態(tài)協(xié)議。合同訂立是交易行為的法律運作。

  合同成立,是指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了合意。合同成立需具備下列條件:(1) 存在二方以上的訂約當事人;(2)訂約當事人對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

  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逗贤ā芬?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 取要約、承諾方式。

  二、要約

  《合同法》規(guī)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發(fā)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稱為受要約人。在國際貿易實務中,也稱為 發(fā)盤、發(fā)價、報價。要約是訂立合同的必經階段,不經過要約,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

  (一)要約的構成要件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內容具體確定。所謂具體,是指要約的內容須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款。 如果沒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條款,受要約人難以作出承諾,即使作出了承諾,也會因為雙方 的這種合意不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所謂確定,是指要約的內容須明 確,不能含糊不清,否則無法承諾。

  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要約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表明一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要約作為表達希望與他人訂立合 同的一種意思表達,其內容已經包含了可以得到履行的合同成立所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

  (二)要約邀請

  《合同法》規(guī)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 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yè)廣告等為要約邀請。

  要約邀請可以是向特定人發(fā)出,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發(fā)出。要約邀請只是邀請他人 向自己發(fā)出要約,如果自己承諾才成立合同。因此,要約邀請?zhí)幱诤贤臏蕚潆A段,沒有 法律約束力。

  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對招標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投 標文件是要約,應受自己作出的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約束。

  (三)要約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規(guī)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如投標人向招標人發(fā)出的投標文件,自到達招標人時起生效。

  要約的有效期間由要約人在要約中規(guī)定。要約人如果在要約中定有存續(xù)期間,受要約人必須在此期間內承諾。要約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要約可以撤銷,但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

  三、承諾

  《合同法》規(guī)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如招標人向投標人發(fā)出的中標通知書,是承諾。

  (一)承諾的方式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jù)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這里的行為通常是履行行為,如預付價款、工地上開始工作等。

  (二)承諾的生效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jù)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三)承諾的內容

  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有關合同標的、數(shù)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案例】

  1.背景

  甲建筑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擬向乙建材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購買一批鋼材。雙方經口頭協(xié)商,約定購買鋼材100噸,單價每噸3500元,并擬訂了準備簽字蓋章的買賣合同文本。乙公司簽字蓋章后,交給了甲公司準備簽字蓋章。由于施工進度緊張,在甲公司催促下,乙公司在未收到甲公司簽字蓋章的合同文本情形下,將100噸鋼材送到甲公司工地現(xiàn)場。甲公司接收了并投入工程使用。后因拖欠貨款,雙方產生了糾紛。

  2.問題

  甲、乙公司的買賣合同是否成立?

  3.分析

  《合同法》第32條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37條還規(guī)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簽字蓋章十分重要。如果沒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就不能最終確認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協(xié)商一致,也難以證明合同的成立有效。但是,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僅是形式問題。如果一個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已經履行,僅僅是沒有簽字蓋章,就認定合同不成立,則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當事人既然已經履行,合同當然依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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