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重點內(nèi)容解析(110)
1Z302060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Z302061 掌握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而沒有履行完畢之前,當事人雙方通過協(xié)議或者一方行使約定或法定解除權的方式,使當事人設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的行為。
一、合同解除的特征
1.合同解除是以有效成立的合同為對象
對于無效合同,因其自始不發(fā)生履行效力,不能也無須適用解除的規(guī)則。
2.合同解除須具備必要的解除條件
這里的解除條件包括約定的解除條件和法定的解除條件。不具備解除條件的合同不能被解除。
3.合同解除應當通過解除行為
如果具備合同解除條件,但是合同當事人未進行合同解除行為,將不發(fā)生合同自動解除的效果。
乙合同解除的效果是合同關系消滅
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當事人不再受合同約束。
二、合同解除的分類
根據(jù)《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合同解除可分為如下幾類:
(一)約定解除
《合同法》第93條規(guī)定:“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P>
通過這個條款,我們町以將約定解除再進一步分為:
1.協(xié)商解除
協(xié)商解除是當事人就解除合同進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解除的合同。協(xié)商解除是當事人“以第二個合同解除第一個合同”。
2.行使約定解除權的解除
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就約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條件成就時,一方當事人就可以行使解除權而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符合法定條件時,當事人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重點解析]
何種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需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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