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詢師論文:心理干預對抗震救災官兵焦慮抑郁情緒的效果評價
【論文摘要】 目的 評價心理干預對5.12汶川特大地震中抗震救災官兵焦慮抑郁情緒的干預效果。 方法 采用焦慮自評量表、抑郁自評量表對5.12汶川特大地震中青川縣抗震救災的解放軍某部官兵進行測評,根據測評結果制定并實施相應心理干預措施;分別于心理干預15 d、30 d末再次進行測評,對上述評定結果進行對比分析。 結果 抗震救災官兵中出現不同程度的焦慮抑郁情緒,心理干預前焦慮發(fā)生率為14.52%,抑郁發(fā)生率為6.9%;心理干預后均隨著干預時間的延續(xù)呈持續(xù)性下降,干預第30 d末焦慮發(fā)生率為1.90%、抑郁發(fā)生率為0.71%,與干預前比較均有極顯著性差異(χ2=44.353、21.962,P均<0.01)。 結論 5.12汶川特大地震中部分救援人員發(fā)生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及時有效地進行心理危機干預,可減輕或消除救援人員在抗震救災過程中所產生的心理危機及焦慮抑郁等負性情緒,盡快恢復其社會功能。
【論文關鍵詞】 抗震救災 官兵 焦慮 抑郁 心理干預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effect of mental intervention on anxious?depressive mood of the officers and sodiers relieving in major earthquake on 12nd of May in Wenchuan, China. Methods The officers and sodiers relieving in Wenchuang earthquake in Qingchuang county were tested by SAS and SDS,then they were given corresponding mental intervention. They were tested again at the end of 15 days and 30 days after intervention. Results The earthquake relieving officers and sodiers had defferent level anxious and depressive mood, the rate of anxiety and depression was 14.52% and 6.9% respectively pre?intervention. With intervention, the rate of anxiety and depression descreased continually, the rate of anxiety and depression was 1.90% and 0.71% respectively. There had signifficant defference between post? and pre?intervention(χ2=44.353,21.962,P<0.01).Conclusion Part of earthquake relieving officers and soldiers in Wenchuang earthquake have defferent level mental problems, timely and effective psychological crisis intervention can relieve their anxiety?depression mood and recover their social function.
keywords】 Earthquake relief; officers and soldiers; anxiety;depression; mental intervention
地震、海嘯和洪水是常見的自然災難,自然災難對人的生活環(huán)境和財產的破壞力極其強大,面對災難造成的傷害和死亡,救援人員也將面臨心理健康問題。此次汶川 5.12大地震,造成大面積的破壞及大量人員傷亡,及時開展抗震救災部隊官兵心理干預,可緩解官兵心理壓力,調節(jié)官兵情緒,塑造官兵社會認知,調整官兵社會關系,整合官兵人際系統(tǒng),鼓舞官兵士氣,矯正官兵不良行為。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選取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在四川省青川縣橋頭鎮(zhèn)回龍村上壩執(zhí)行抗震救災任務的420名解放軍官兵為研究對象。均為男性,年齡18 a~39 a;軍官46名,戰(zhàn)士374名。
1.2 方法
1.2.1 評定工具
采用焦慮自評量表(SAS)[1]、抑郁自評量表(SDS)[1]評定抗震救災解放軍官兵的焦慮抑郁狀況。于2008年5月25日對執(zhí)行任務后的抗震救災解放軍官兵進行首次(心理干預前)測評,根據測評結果制定并實施相應心理干預措施。分別于心理干預15 d末(6月10日)、30 d末(6月25日)再次進行測評,對上述評定結果進行對比分析。
1.2.2 心理干預[2]
(1)認知心理干預:由心理老師進行多次集體座談,提供相關咨詢,傾聽抗震救災官兵的傾訴與宣泄、了解其心情,通過系統(tǒng)的交談減輕壓力,消除心理障礙。要求自愿參加,表明心理晤談的意義、方法,并注意保密問題。贊揚官兵為當地政府做出的貢獻。解答地震有關知識,以及在地震災區(qū)可能流行傳染病等相關問題。(2)行為干預:進行肌肉放松,自我控制訓練、靜坐和自我催眠等。通過訓練,可降低個體交感神經系統(tǒng)的活動水平,緩解骨骼肌緊張及減輕焦慮程度,最終使其學會有效應對心理和生理應激。(3)物質保障與心理預防:改善官兵住宿及生活條件,滿足其對飲料和食品及衛(wèi)生的需求,提供快捷、便利的日常用品,組織觀看總政及軍區(qū)的戰(zhàn)地慰問演出,優(yōu)撫官兵親屬等途徑,解除前線官兵的后顧之優(yōu),促使其保持良好心態(tài)。
1.2.3 統(tǒng)計方法
所有數據應用SPSS11.0統(tǒng)計軟件處理,并進行χ2檢驗。
2 結果
2.1 臨床表現
身體反應:(1)易疲勞,體能下降;(2)由于身心極度疲勞,休息與睡眠的不足,易產生生理上的不適感,例如暈眩、呼吸困難、胃痛、緊張、無法放松等。心理反應:(1)與他人交流不暢;(2)情感遲鈍;(3)對經歷的一切感到麻木與困惑;(4)因心力交瘁、精疲力盡而覺得生氣;(5)感到不夠安全;(6)睡眠出現問題,噩夢;(7)缺乏自制力,憤怒,缺乏耐心,與他人關系緊張;(8)覺得自己本可以做得更好、做得更多而產生罪惡感,懷疑自己是否已經盡力;(9)對于自己也需要接受幫助覺得尷尬、難堪;(10)過分地為受害者悲傷、憂郁等。
2.2 入組官兵心理干預后SAS及SDS評分標準分均在35~42分之間,焦慮抑郁情緒顯著緩解或消失。心理干預前后焦慮、抑郁發(fā)生率比較結果,見表1。表1 心理干預前后焦慮抑郁發(fā)生率(略)注:經χ2檢驗,與干預前比較χ2=44.353、21.962,??P<0.01。
表1顯示,入組官兵心理干預前焦慮發(fā)生率為14.52%,抑郁發(fā)生率為6.9%;心理干預后焦慮、抑郁發(fā)生率均隨著干預時間的延續(xù)呈持續(xù)性下降,干預后第30 d末與干預前比較有極顯著性差異(χ2=44.353、21.962,P均<0.01)。
3 討論
災難性事件是指對于那些突然發(fā)生、無法預料、不可控制,對財產、人的生命安全、心理安全以及肢體的完整性構成威脅并且產生強烈恐懼、無助、超出個體或整個社區(qū)應對能力的、大規(guī)模的天災和人禍。地震、海嘯和洪水是常見的自然災難,自然災難對人的生活環(huán)境和財產的破壞力及其強大,更為值得關注的是在災難中及災難后,幸存者及救援人員不得不面對災難帶給身體和心靈靠自身能力無法抵御的極大創(chuàng)傷和危機。在心理學領域中,危機干預(crisis intervention)指對處在心理危機狀態(tài)下的個人采取明確有效措施,使之最終戰(zhàn)勝危機,重新適應生活。心理危機干預的主要目的:一是避免自傷或傷及他人,二是恢復心理平衡與動力。危機的成功解決有三重意義:個體可從中得到對現狀的把握,對經歷的危機事件重新認識,以及學到對未來可能遇到的危機有更好的應付策略與手段。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創(chuàng)傷性應激事件幸存者、事件目擊者、事件當事人的親人和救援人員。本研究顯示,救援部隊在一線進行救援任務,目睹了地震災害造成的危害及人員傷亡,運送病人和尸體,經歷余震造成的傷害以及自然條件的惡劣及工作的壓力,抗震救災官兵中焦慮發(fā)生率為14.52%,抑郁發(fā)生率為6.9%。進一步證明了突發(fā)事件可導致救援人員發(fā)生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
近年國內學者對不同軍人人群、不同作業(yè)環(huán)境、不同軍事任務下的心理應激進行了分層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心理干預方案[3]。心理危機的解除必須有良好的計劃,這樣可以避免走彎路或減少不必要的意外發(fā)生。要針對當時的具體問題,并適合當事者的功能水平和心理需要來制訂干預計劃,同時還要考慮到有關文化背景、社會生活習慣以及家庭環(huán)境等因素。危機干預的計劃是限時、具體、實用和靈活可變的,并且有利于追蹤隨訪。因為危機干預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讓當事者學會對付困難和挫折的一般性方法,這不但有助于渡過當前的危機,而且也有利于以后的適應。本研究顯示,對抗震救災官兵進行心理干預30 d末,焦慮發(fā)生率為1.90,抑郁發(fā)生率為0.71%,均顯著低于干預前(P均<0.01)。表明及時的、有計劃的對抗震救災官兵進行心理干預,能顯著減輕或緩解其在抗震救災過程中所產生的不同程度的焦慮抑郁情緒,盡快恢復社會功能。
【參考文獻】
[1]汪向東,王希林,馬弘,等.心理衛(wèi)生評定量表[M].北京:中國心理衛(wèi)生雜志出版社,1999:124,235
[2]李權超.軍人心理干預研究進展[J].人民軍醫(yī),2006,49(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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