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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路造價師《理論與法規(guī)》合同履行中的杭辯權(quán)考點

更新時間:2015-10-30 10:53:45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111收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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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中的杭辯權(quán)

  (1)同時履行抗辯權(quán)。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同時履行抗辯權(quán)包括: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quán)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quán)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同時履行抗辯權(quán)的適用條件如下:

 ?、儆赏浑p務合同產(chǎn)生互負的對價給付債務;

 ?、诤贤形醇s定履行的順序;

 ?、蹖Ψ疆斒氯藳]有履行債務或沒有正確履行債務;

 ?、軐Ψ降膶r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所謂對價給付是指一方履行的義務和對方履行的義務之間具有互為條件、互為牽連的關系并且在價格上基本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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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先履行抗辯權(quán)。先履行抗辯權(quán)也包括兩種情況: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權(quán)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后履行的一方有權(quán)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辯權(quán)的適用條件是:

 ?、儆赏浑p務合同產(chǎn)生互負的對價給付債務;

 ?、诤贤屑s定了履行的順序;

  ③應當先履行的合同當事人沒有履行債務或沒有正確履行債務;

 ?、軕斚嚷男械膶r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3)不安抗辯權(quán)。不安抗辯權(quán)是指合同中約定了履行的順序,合同成立后發(fā)生了應當后履行合同一方財務狀況惡化的情況,應當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或提供擔保前有權(quán)拒絕先為履行。設立不安抗辯權(quán)的目的在于,預防合同成立后情況發(fā)生變化而損害合同另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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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當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俳?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

  ②轉(zhuǎn)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蹎适虡I(yè)信譽;

 ?、苡袉适Щ蚩赡軉适男袀鶆漳芰Φ钠渌樾?。

  當事人中止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shù)膿r應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的期限內(nèi)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shù)膿#兄孤男械囊环娇梢越獬贤.斒氯藳]有確切證據(jù)就中止履行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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