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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招標師合同管理章節(jié)考點與習題:第二章

更新時間:2015-10-28 10:46:07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556收藏166
摘要   【摘要】2015年招標師考試時間為11月7、8日,各位考友就要步入考場了。環(huán)球網(wǎng)校招標師頻道小編近期會為 大家陸續(xù)更新招標師各科目的一些模擬試題,今日整理:2015年招標師合同管理章節(jié)考點與習題: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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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點一:招標采購合同的基本法理

  點評:招標采購合同的基本法理是重要的基礎內容,關于考核的內容、形式,考生可以參照經(jīng)典題型練習的題目,通過題目的訓練理解本考點的具體內容。

  知識要點集成

  表2-1招標采購合同基本法理

 

招標采購合同的

   一般概念

招標采購合同是招標人依法通過招標采購方式采購工程、貨物或服務,并與中標人簽訂的明確合同各方權利義務的協(xié)議,包括工程采購合同、貨物采購合同和服務采購合同,具體表現(xiàn)為施工合同、貨物買賣合同、勘察合同、設計合同以及監(jiān)理合同等

 

法價值

   概念

法的價值是指法對于人類社會生存和發(fā)展所具有的積極意義,即法律能滿足人類社會生存及發(fā)展的基本的有用性

招標采購合同的法價值基礎

 

 

法價值

   的內容

 

(1)平等價值。平等可以理解為同等情況同等對待。

   (2)公平價值。招標采購合同對公平價值的追求體現(xiàn)在:一是賦予適合資格的主體通過公平競爭獲得中標的機會;二是保證招標程序的公開、公正,以確保中標結果的公平。

   (3)秩序價值。招標采購合同對秩序價值的追求,具體體現(xiàn)為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的維護

 

 

招標

招標采購合同的經(jīng)濟學價值基礎

(1)減少成本支出,實現(xiàn)資源最優(yōu)配置。

   (2)競標過程體現(xiàn)出博弈性。作為經(jīng)濟學的重要理論,博弈論是研究具有競爭性質現(xiàn)象的數(shù)學理論和方法

采購

   合同的

   基本

   法理

 

 

 

 

 

 

 

 

 

 

 

 

招標采購合同的特點

 

 

 

 

(1)法律適用多重性

   (2)標的物具有特殊性:大部分招標采購合同,特別是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通過招投標訂立的招標采購合同,其標的物具有明顯的特殊性。

   (3)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4)合同文件組成的系列性:在招標程序中產(chǎn)生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圖紙、合同文本等文件,均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及合同的履行產(chǎn)生一定影響。

   (5)訂立程序復雜:一般包括發(fā)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編制資格預審、資格審查、編制及發(fā)出招標文件、踏勘現(xiàn)場、編制及遞交投標文件、組建評標委員會、開標、評標、評標結果公示、定標、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合同簽署、備案、公告等。

   (6)管理的特殊性:與一般合同相比,行政機關對招標采購合同的監(jiān)督體現(xiàn)出如下方面的特殊性:

   a.招標文件涉及標準文本的使用要求!墩袠送稑朔▽嵤l例》第15條第4款規(guī)定:“編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應當使用國務院發(fā)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制定的標準文本。”

   b.招標采購合同的公告和備案要求。招標采購合同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備案,對于規(guī)定必須備案而當事人不進行備案的,還將承擔行政責任。

   c.招標采購合同對合同穩(wěn)定性的要求。一般商事合同履行中,合同當事人達成意思一致的,通常情況下可以依法變更合同內容,通過招標采購程序訂立的合同卻不得隨意變更,還體現(xiàn)在對合同轉讓的限制

 

  經(jīng)典題型練習

  一、單項選擇題

  1.招標采購合同中的法價值不包括(  )。

  A.平等價值

  B.公平價值

  C.秩序價值

  D.公正價值

  2.招標采購合同的經(jīng)濟學價值基礎中不包括(  )。

  A.賦予適合資格的主體通過公平競爭獲得中標的機會

  B.競標過程體現(xiàn)出博弈性

  C.減少成本支出,實現(xiàn)資源最優(yōu)配置

  D.以相對較少的成本支出選擇最優(yōu)的中標人,從而達到資源的最優(yōu)利用

  二、多項選擇題

  招標采購合同的特點有(  )。

  A.法律適用單一性

  B.標的物具有特殊性

  C.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D.合同文件組成的系列性

  E.訂立程序簡單明了

  三、答案

  (一)單項選擇

  1.D2.A

  (二)多項選擇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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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點二:招標采購合同適用的主要法律法規(guī)

  點評:本考核點應該是全面掌握的內容,雖然考試往往比較分散,但是題目的形式相對具體,考生可以參照經(jīng)典題型練習的題目深入理解教材的具體內容。

  知識要點集成

  一、主要合同法律法規(guī)

  表2.2合同法法律規(guī)范

   合同法

   法律

   規(guī)范

 

《合同法》

招標采購合同盡管與其他類型的合同相比有一定特殊性,但仍應適用《合同法》。《合同法》中關于合同效力的認定、合同履行的原則、合同變更與轉讓制度、違約責任承擔等規(guī)定都同樣適用于招標采購合同

  續(xù)表2.2

 

 

合同法

   法律

   規(guī)范

 

 

 

 

《合同法》

   相關司法

解釋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一》”)。該司法解釋重點明確了法律適用范圍、訴訟時效、合同效力、代位權、撤銷權、合同轉讓中的第三人、請求權競合七個方面的問題。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二》”)。該司法解釋重點明確了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等相關問題。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服務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的通知》。該司法解釋重點明確了情勢變更制度

 

  二、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

  表2-3招標投標法律規(guī)范

 

 

法律

(1)《招標投標法》

   (2)《政府采購法》

 

 

招標投標

 

行政法規(guī)

 

(1)《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是調整招標采購合同的重要行政法規(guī)

   (2)《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同樣也是調整招標采購合同的重要行政法規(guī),適用于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采購項目。

   (3)《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規(guī)定》

法律規(guī)范

 

 

 

 

 

部門規(guī)章

 

(1)《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2)《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3)《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

   (5)《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6)《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

   (7)《機電產(chǎn)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試行)》


  經(jīng)典題型練習

  一、單項選擇題

  《合同法》的公平原則中不包括(  )。

  A.根據(jù)公平原則分配利潤

  B.根據(jù)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

  C.根據(jù)公平原則合理地分配風險

  D.在訂立合同時,要根據(jù)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濫用權利,不得欺詐,不得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多項選擇題

  1.為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我國陸續(xù)頒布和實施的法律有(  )。

  A.《建筑法》

  B.《招標投標法》

  C.《合同法》

  D.《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E.《民法通則》

  2.下列哪些屬于《合同法》確立的基本原則(  )。

  A.平等自愿原則

  B.公平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合理原則

  E.鼓勵交易原則

  三、答案

  (一)單項選擇

  A

  (二)多項選擇

  1.ABC2.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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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點三:合同訂立與效力

  點評:本考點是基本考核內容,但學習本考點的內容不是很難,關鍵在于理解考點的基本內容,通過題目的訓練深入理解本考點的具體內容,在本考點爭取不丟分或少丟分。

  知識要點集成

  一、要約的相關概念

  表2.4耍約的相關概念

 

 

要約的

   概念

要約又稱發(fā)盤、出價或報價等,《合同法》第l4條規(guī)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發(fā)出要約的一方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則稱為受要約人

要約的

   相關概念

 

 

 

要約的

   有效要件

 

 

(1)要約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約是以締結合同為目的的意思表示。

   (3)要約是向受要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4)要約必須表明一經(jīng)承諾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5)要約的內容必須具備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

 續(xù)表2-4

 

 

 

要約的

 

要約的

   撤回和

撤銷

 

(1)要約的撤回,是指要約人在要約發(fā)生法律效力之前,取消要約的意思表示。

   (2)要約的撤銷,是指要約人在要約發(fā)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約人撤銷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要約的意思表示。

   (3)要約的撤回和撤銷都旨在使要約作廢,并且都只能在承諾生效之前實施

相關概念

 

 

 

 

要約與

   要約邀請

   的區(qū)別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具有以下特點:第一,要約邀請是一方邀請對方向自己發(fā)出要約,而不像要約那樣是由一方發(fā)出訂 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二,要約是當事人旨在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含有要約人愿意接受要約拘束的意旨,而要約邀請不含有當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旨,不具有法 律上的約束力。第三,要約在內容上應具備愿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必要條款,要約邀請則一般不必具備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條款

  二、承諾的相關概念

  表2-5承諾的相關概念

 

承諾的

概念

承諾,也稱“接受”或“收盤”,是指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條件以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諾一經(jīng)作出,并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

 

承諾的

   相關概念

 

承諾的

   有效要件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2)承諾必須在有效時間內作出。

   (3)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4)承諾的方式必要符合要約的要求

 

承諾的

   撤回

承諾的撤回是指受要約人阻止承諾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由于承諾一經(jīng)送達要約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刻成立,所以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 到達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如果撤回承諾的通知晚于承諾的通知到達要約人,則承諾已經(jīng)生效,合同已經(jīng)成立,受要約人便不能撤回承諾

  三、合同成立和生效條件

  表2-6合同成立和生效條件

 

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

   的概念

合同成立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就設立、變更或終止相互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達成一致

和生效

   條件

合同的

   生效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滿足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要求

 

  四、招標采購合同成立、生效的特殊規(guī)則

  招標采購合同的訂立需要經(jīng)過復雜的招標投標程序,在該程序中,招標人發(fā)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即為要約邀請,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即為要約,招標人向中標人發(fā)出的中標通知書即為承諾。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對招標采購合同而言,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時招標采購合同即告成立。

  招標人與中標人一般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后簽訂書面合同,此為法定程序!墩袠送稑朔ā返46條第l款規(guī)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五、合同效力狀態(tài)及其判定條件

  表2—7合同效力狀態(tài)及判定條件

 

合同的

   效力概念

合同效力是指已經(jīng)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的法律拘束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以法律上的約束力

 

 

 

 

 

合同效力狀態(tài)及其判定條件

 

 

 

 

合同效力

   狀態(tài)的

   分類

 

 

 

(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chǎn)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2)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jīng)成立,但因其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社會公共利益而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合同。無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無效合同具有違法性;無效合同自始無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雖然已經(jīng)成立,但因不完全符合法律有關生效要件的規(guī)定,其發(fā)生效力與否尚未確定,一般須經(jīng)有權人表示承認或追認才能生效的合同。

   (4)可撤銷合同,又稱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是指雖已生效,但因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不真實,而可以由依法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決定是否行使撤銷權而令 其歸于無效的合同。①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對合同性質發(fā)生的誤解;對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的誤解;對標的物種類的誤解;對標的物質量的誤解。②在訂立合同時 顯失公平的合同。③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招標采購合同的無效的判定條件

 

(1)招標代理機構違法泄密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導致中標無效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情況或者泄露標底,導致 中標無效的;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導致中標無效的;騙取中標的;實質性談判導致中標無效的;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 以外確定中標人,導致中標無效的;違反《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其他情形,導致中標無效的。

   (2)司法解釋中明確規(guī)定的施工合同無效情形。

   (3)除前述情形以外,因違反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中的強制性規(guī)定而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

 

  經(jīng)典題型練習

  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哪個合同是按照是否為《合同法》所規(guī)定的合同類型來劃分的(  )。

  A.雙務合同

  B.有名合同

  C.默示合同

  D.書面合同

  2.下列哪個合同是按照相互之間的從屬關系來劃分的(  )。

  A.從合同

  B.有名合同

  C.默示合同

  D.書面合同

  3.下列不屬于書面合同的是(  )。

  A.電報和電子數(shù)據(jù)

  B.電傳

  C.傳真

  D.電話聯(lián)系

  4.按照(  )條件劃分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

  A.合同表現(xiàn)形式劃分

  B.合同的成立是否以標的物的交付為必要條件劃分

  C.當事人是否相互負有義務劃分

  D.相互之間的從屬關系劃分

  5.主合同和從合同是以(  )條件劃分的。

  A.按照當事人是否相互負有義務劃分

  B.按照合同的成立是否以標的物的交付為必要條件劃分

  C.按照合同表現(xiàn)形式劃分

  D.按照相互之間的從屬關系劃分

  6.下列哪項不屬于因無權代理而訂立的合同的情形(  )。

  A.沒有代理權進行的代理

  B.超越代理權限范圍進行的代理

  C.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D.代理權消滅后的代理

  二、多項選擇題

  1.重大誤解一般包括(  )。

  A.當事人誤以為出租為出賣,這與當事人在訂約時所追求的目的完全相反

  B.把甲當事人誤以為乙當事人與之簽訂合同

  C.把大豆誤以為黃豆加以購買

  D.誤將仿冒品當成真品

  E.誤將真品當成仿冒品

  2.下列哪些合同是按照當事人是否相互負有義務來劃分的(  )。

  A.雙務合同

  B.口頭合同

  C.默示合同

  D.書面合同

  E.單務合同

  3.下列哪些合同是按照合同表現(xiàn)形式來劃分的(  )。

  A.書面合同

  B.口頭合同

  C.默示合同

  D.雙務合同

  E.單務合同

  4.(  )是招標采購合同無效的判定條件。

  A.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情況或者泄露標底

  B.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

  C.騙取中標的

  D.招標代理機構違法泄密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

  E.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內確定中標人

  5.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qū)別(  )。

  A.要約邀請是一方邀請對方向自己發(fā)出要約,而不像要約那樣是由一方發(fā)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約是當事人旨在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含有要約人愿意接受要約拘束的意旨,而要約邀請不含有當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C.要約是當事人旨在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含有要約人愿意接受要約拘束的意旨,而要約邀請不含有當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旨,但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D.要約在內容上應具備愿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必要條款,要約邀請則也應該具備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條款

  E.要約在內容上應具備愿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必要條款,要約邀請則一般不必具備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條款

  6.承諾的有效要件包括(  )。

  A.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B.承諾必須在有效時間內作出

  C.承諾一經(jīng)做出就具有法律效力

  D.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E.承諾的方式必須符合要約的要求

  7.下列屬于無效合同的是(  )。

  A.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B.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因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雖未損害國家利益,但被認為無效

  D.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E.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合同

  三、答案

  (一)單項選擇

  1.B 2.A 3.D 4.B 5.D 6.C

  (二)多項選擇

  1.ABCD 2.AE 3.ABC 4.ABCD 5.ABE 6.ABDE 7.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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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點四:合同履行與變更

  點評:本考點的內容比較簡單,但是關于本考點的考題不少,題目的分布比較集中,難易程度也比較穩(wěn)定,考生可以參照考題理解本考點的具體內容。

  知識要點集成

  合同履行原則及抗辯權

  表2-8合同履行原則及抗辯權

 

合同

   履行

   原則

   及抗

   辯權

 

 

 

 

 

合同

   履行的

   原則

 

 

(1)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不僅包括合同條款約定的各方當事人的義務,而且也包括法律規(guī)定的先合同義務與后合同義務等內容。

   (2)適當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應依合同約定的標的、質量、數(shù)量,由適當主體在適當?shù)钠谙、地點,以適當?shù)姆绞铰男泻贤x務的原則。

   適當履行原則要求:履行主體適當;履行標的物及其數(shù)量和質量適當;履行期限適當;履行地點適當;履行方式適當。

   (3)協(xié)作履行原則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不僅應履行自己的義務,而且還應當協(xié)助對方履行義務。

   協(xié)作履行原則具有以下要求:合同一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時,另一方應當為其創(chuàng)造必要條件、提供方便;合同一方當事人通知另一方時,另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答復;合同一方當事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抗辯權

   概念

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履行或者可能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可以行使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保留性權利,這就是對抗對方當事人要求履行的抗辯權

 

 

 

抗辯權

 

 

 

 

 

 

 

分類及

   適用

   條件

 

 

(1)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且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或者是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①由同一雙務合同產(chǎn)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系。②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且均已屆清償期。③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債務或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④對方當事人應履行的義務是可能履行的。

   (2)先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的要求,或者是先履行一方履行的義務不符合約定 的,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的權利。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①當事人因雙務合同互負債務。②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這種順序一般由當事人在 合同中約定,或按交易習慣能夠確定;且應先履行的債務有履行可能。③應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

 

續(xù)表2—8

 

 

 

 

抗辯權

 

 

 

 

分類及

   適用

   條件

 

 

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發(fā)包人遲延支付工程價款的,承包人據(jù)此行使暫停施工的權利,可以認為即行使了合同法中的先履行抗辯權。

   (3)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yè)信譽;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由上述規(guī)定可見,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①當事人須因雙務合同互負債務;②當事人一方須有先履行的義務且該先履行義務已屆履行期;③后履行義務一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④后履行義務一方?jīng)]有對待給付或未提供擔保

  二、合同變更、招標采購合同的變更限制

  表2-9合同變更、招標采購合同的變更限制

 

合同變更、招標采購

 

合同變更的概念

合同的變更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合同變更是指合同主體和內容的變更,合同主體變更是指合同當事人發(fā)生變化,合同內容變更是指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變化。狹義的合同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實際上是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

合同的

   變更限制

 

招標采購合同變更的限制

(1)變更內容不得與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

   (2)合同履行中變更合同內容受到一定限制

 

  經(jīng)典題型練習

  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哪一個不屬于合同履行的原則(  )。

  A.全面履行原則

  B.適當履行原則

  C.合作履行原則

  D.協(xié)作履行原則

  2.下列不屬于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  )。

  A.當事人須因雙務合同互負債務

  B.當事人一方須先履行的義務未屆履行期

  C.后履行義務一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

  D.后履行義務一方?jīng)]有對待給付或未提供擔保

  二、多項選擇題

  1.以下哪種情形能履行不安抗辯權(  )。

  A.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

  B.轉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C.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D.喪失商業(yè)信譽

  E.個人財產(chǎn)遭到損失

  2.能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有(  )。

  A.由同一雙務合同產(chǎn)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系

  B.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且均已屆清償期

  C.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債務或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

  D.對方當事人應履行的義務是可能履行的

  E.當事人雙方互負的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且均未屆清償期

  3.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是(  )。

  A.繼續(xù)履行

  B.采取補救措施

  C.賠償損失

  D.不用支付違約金

  E.定金責任

  4.下列哪些屬于招標采購合同變更的限制(  )。

  A.變更內容不得與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

  B.變更內容可以與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

  C.合同履行中變更合同內容受到一定限制

  D.合同履行中變更合同內容不受到限制

  E.合同履行中變更合同內容完全受到限制

  5.附條件合同中所附的條件必須符合以下哪些要求(  )。

  A.條件必須是將來發(fā)生的事實

  B.條件是由當事人設定而非法定的

  C.條件是不確定的事實

  D.條件是法定的

  E.條件必須是合法的

  三、答案

  (一)單項選擇

  1.C2.B

  (二)多項選擇

  1.ABCD2.ABCD3.ABCE4.AC5.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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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點五:合同轉讓、解除和終止

  點評:本考點是重點考核的內容,學習本考點內容的難度不大,考生可通過題目的訓練深入理解本考點的具體內容。

  知識要點集成

  一、合同的權利轉讓、義務轉讓、概括轉讓、招標采購合同轉讓的限制

  表2—10合同的權利轉讓、義務轉讓、概括轉讓。招標采購合同轉讓的限制

 

合同的

   權利轉讓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

 

義務轉讓

合同義務轉移是指經(jīng)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

合同的

   權利轉讓、

   義務轉讓、

 

概括轉讓

 

概括轉讓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將其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地承受合同權利和義務

概括轉讓。

   招標采購合同轉讓的限制

 

 

 

 

 

招標采購

   合同轉讓

   的限制

 

(1)招標采購合同權利轉讓。鑒于其合同履行之債的標的沒有發(fā)生實質變化,一般也并未對債務人的權利義務造成實質影響,故《合同法》第80條規(guī)定,合同權利的轉讓僅需要通知債務人。

   (2)招標采購合同義務的轉讓。招標采購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中標人不得轉讓全部合同義務。《招標投標法》第48條第l款規(guī)定:“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

   (3)招標采購合同的概括轉讓。招標采購合同的概括轉讓既要滿足合同權利轉讓的條件,又要滿足義務轉讓的條件

  二、合同終止方式、招標采購合同的解除

  表2—11合同終止方式、招標采購合同的解除

 

 

 

合同終止方式、招標采購合同的

   解除

 

 

 

 

 

 

合同終止

   方式

 

 

 

(1)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指債務人按照約定的標的、質量、數(shù)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全面履行。

   (2)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當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

   (3)債務相互抵銷,指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又互享債權,以自己的債權充抵對方的債權,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數(shù)額內消滅。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合同項下債務的制度。

   (5)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債權人可以免除部分債務,也可以免除全部債務,指由于某種事實的發(fā)生,使一項合同中原本由一方當事人享有的債權和由另一方當事人承擔的債務,統(tǒng)歸于一方當事人,使得該當事人既是合同的債權人,又是合同的債務人。

   (6)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除了前述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情形外,法律規(guī)定了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的,合同的權利義務也可以終止

  續(xù)表2-11

   合同終止

方式、招

   標采購

   合同的

   解除

 

招標采購

   合同的解除

 

招標采購合同的解除適用《合同法》關于合同解除的一般規(guī)定。招標采購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解除合同;如合同約定了解除的條件,該條件成就時,合同當事人也可以行使約定解除權;當然招標采購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亦可依據(jù)《合同法》第94條的規(guī)定行使法定解除權

 

  經(jīng)典題型練習

  一、單項選擇題

  1.合同義務轉移是指(  )。

  A.經(jīng)債務人同意,債權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

  B.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

  C.合同一方當事人將其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地承受合同權利和義務

  D.經(jīng)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

  2.招標采購合同的概括轉讓是指(  )。

  A.經(jīng)債務人同意,債權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

  B.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

  C.合同一方當事人將其權利和義務一并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全部地承受合同權利和義務

  D.經(jīng)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

  二、多項選擇題

  1.下列哪些屬于合同終止的方式(  )。

  A.債務人放棄自己的債務

  B.債務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

  C.債務相互抵銷

  D.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E.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2.以下哪幾項是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

  A.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B.滿足簽訂雙方之間的一切要求

  C.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D.意思表示真實

  E.滿足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要求

  3.合同的解除的分類有哪些(  )。

  A.和平解除

  B.私人解除

  C.法定解除

  D.約定解除

  E.協(xié)商解除

  三、答案

  (一)單項選擇

  1.D2.C

  (二)多項選擇

  1.BCDE2.ACDE3.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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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點六:違約責任

  點評:本考核點應該是全面理解的內容,考試往往比較分散,題目的形式也比較具體,考生可以參照經(jīng)典題型練習的題目深入理解教材的具體內容。

  知識要點集成

  一、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表2-12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違約責任

   的構成要件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可分為一般構成要件和特殊構成要件。所謂一般構成要件,是指違約當事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形式都必須具備的要件。所謂特殊構成要件,是指特定的違約責任形式所要求的責任構成要件。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①違約行為;②不存在法定或約定的免責事由

違約行為

的概念

違約行為是指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合同法》采用了“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的表述來闡述違約行為的概念

 

違約

   責任的

   構成要件

 

 

 

 

 

 

 

 

違約行為

   的分類

 

 

 

(1)根本違約和一般違約:按照違約行為是否完全違背締約目的,可分為根本違約和一般違約。完全違背締約目的的,為根本違約;部分違背締約目的的,為一般違約。

   (2)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按照合同是否履行與履行狀況,違約行為可分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合同的不履行,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的 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合同的不適當履行,又稱不完全給付,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條件。不適當履行又分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 般瑕疵履行又包含遲延履行。

   (3)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按照違約行為是否造成侵權損害,可分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當事人履行合同存在一般瑕疵的,為一般瑕疵履行。當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還造成對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chǎn)、人身損害的,為加害履行。

   (4)債務人履行遲延和債權人受領遲延:按照遲延履行的主體,可分為債務人履行遲延和債權人受領遲延。債務人超逾履行期履行的,為債務人履行遲延。債權人超逾履行期受領的,為債權人受領遲延

二、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

  表2—13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

 

繼續(xù)履行

繼續(xù)履行合同指雖然要對方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但是還要實現(xiàn)合同目的

采取補救

   措施

對于能夠采取補救措施的情況,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采取補救措施,但這一方式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用其他形式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主要

 

賠償損失

 

在《合同法》中,原則上不適用懲罰性損害賠償,非違約一方能夠得到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相對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一個限度,即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違反合同造成的損失

形式

 

 

 

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時,依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情況向對方交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約定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定金責任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由一方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的金錢

 

  經(jīng)典題型練習

  一、單項選擇題

  1.違約金是指(  )。

  A.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時,依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B.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時,依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C.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時,依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向對方不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D.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時,依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向對方不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2.根本違約和一般違約是用(  )分類的。

  A.按照違約行為是否完全違背締約原則

  B.按照違約行為是否完全違背締約目的

  C.按照違約行為是否完全違背締約內容

  D.按照違約行為是否完全違背締約條例

  3.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可以不用收回

  B.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三倍返還定金

  C.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有權要求返還定金

  D.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由一方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的金錢

  二、多項選擇

  1.關于合同的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是(  )

  A.繼續(xù)履行

  B.采取補救措施

  C.支付違約金

  D.賠償損失

  E.訂金責任

  2.合同的不適當履行,又稱不完全給付,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條件,以下屬于不適當履行的是(  )。

  A.債務人履行遲延

  B.一般瑕疵履行

  C.加害履行

  D.提早履行

  E.債權人受領遲延

  三、答案

  (一)單項選擇

  1.A2.B3.D

  (二)多項選擇

  1.ABCD2.BC

  難題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下列哪一個不屬于合同履行的原則(  )。

  A.全面履行原則

  B.適當履行原則

  C.合作履行原則

  D.協(xié)作履行原則

  答案:C

  [解題要點]本題中,考生需要了解合同履行應當遵守一定的原則。合同履行原則是指導合同履行并適用于合同履行整個過程的特有原則。合同履行除必須貫徹《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基本原則外,還應堅持全面履行、適當履行、協(xié)作履行和經(jīng)濟合理等原則。

  二、多項選擇題

  1.《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中平等原則主要體現(xiàn)在(  )方面。

  A.合同當事人平等地履行合同

  B.合同當事人平等適用《合同法》的規(guī)定

  C.合同當事人平等地受法律保護

  D.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E.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平等

  答案:B、C、E

  [解題要點]本考題中,考生需要掌握平等原則指的是當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具體表現(xiàn)在訂立合同及履行合同時,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合同法》第3條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該條是平等原則的法律依據(jù)。平等原則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其一,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平等;其二,合同當事人平等適用《合同法》的規(guī)定;其三,合同當事人平等地受法律保護。

  2.債務人給付的機電產(chǎn)品存在漏電缺陷,導致債權人中電死亡屬于以下哪種履行方式(  )。

  A.一般瑕疵履行

  B.瑕疵履行

  C.加害履行

  D.遲延履行

  答案:C

  [解題要點]本題中,考生需要了解瑕疵履行指債務人雖然履行,但其履行存在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規(guī)定或約定的條件,致減少或喪失履行的價值或效用的情形。加害履行,是指債務人的履行有瑕疵且因其瑕疵而致債權人受履行利益以外的損害的情形。遲延履行包括給付遲延(債務人的遲延)和受領遲延 (債權人的遲延)兩種。給付遲延,是指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時,能夠履行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受領遲延,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的履行應當受領而不為受領。

  三、案例分析

  【案例2-1】分包合同的效力

  (1)案例背景

  甲公司是某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單位,經(jīng)建設單位同意將其中幕墻工程發(fā)包給具備施工資質的乙公司,并與乙公司簽訂了《項目施工發(fā)包合同》,合同約定:“如因乙公司施工不合格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均由乙公司自行承擔,甲公司概不負責。”施工過程中,乙公司為趕進度,將其中一部分工程又發(fā)包給丙公司并簽訂《施工合同》。后因乙公司承包的部分工程質量不合格導致竣工驗收未如期通過。

  (2)爭議問題

  1)乙公司與丙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2)因工程未如期通過竣工驗收導致的法律責任由誰承擔?

  (3)案例分析

  1)乙公司與丙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墩袠送稑朔ā返谒氖藯l規(guī)定,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本案中乙公司將部分工程分包給丙公司,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該合同無效。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導致的法律責任由甲公司承擔,乙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墩袠送稑朔ā返谒氖藯l規(guī)定,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逗贤ā返诙倨呤䲢l規(guī)定,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jīng)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因此,甲公司與乙公司關于法律責任的約定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為無效合同條款。甲公司與乙公司應當對工程質量不合格導致的法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2-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解除

  (1)案例背景

  2014年1月5日,B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包人,以下簡稱B建筑公司)與A機電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發(fā)包人,以下簡稱A機電公司) 簽訂了一份工廠廠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該合同約定:“承包人B建筑公司根據(jù)發(fā)包人A機電公司提供的施工圖紙為其建造一座2000平方米的廠房,承包方式為承包方包工包料,建設工程價款依照工程進度支付。”該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A機電公司多次拖延給付工程進度款于B建筑公司,導致工程進度緩慢。B建筑公司多次以書面形式向A機電公司催付工程款項,但A機電公司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工程款。B建筑公司于是向A機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稱,A機電公司未能按照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自己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請求一審法院判令解除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求A機電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2)爭議問題

  1)B建筑公司的訴訟請求能否獲得法院支持?

  2)違約的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3)當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權的情形有哪些?

  (3)案例分析

  1)B建筑公司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發(fā)包人A機電公司未能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該遲延支付工程款的行為致使承包人B建筑公司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從而最終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xiàn),而且在B建筑公司發(fā)出工程款支付的催告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內A機電公司仍拒不支付工程款,在這種情況下,B建筑公司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權,申請法院解除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而且根據(jù)《合同法》第97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的規(guī)定,B建筑公司的訴訟請求應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9條規(guī)定“發(fā)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一)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根據(jù)上述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發(fā)包人遲延支付建設工程價款,致使承包人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關系到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時,承包人履行催告義務后,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仍拒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權,解除建設施工合同。

  2)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定金責任等。

  3)依據(jù)為《合同法》第94條的規(guī)定,法定解除權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僖虿豢煽沽χ率共荒軐崿F(xiàn)合同目的;

 、谠诼男衅谙迣脻M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郛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墚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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