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造價師考點:合同爭議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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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爭議的解決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和解、調(diào)解、仲裁、訴訟四種。
(1)仲裁的原則。仲裁制度具有以下原則:
?、僮栽冈瓌t。
?、诠胶侠碓瓌t。
?、壑俨靡婪í毩⑦M行原則。
?、芤徊媒K局原則。
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仲裁協(xié)議的內(nèi)容。
它應包括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選定的仲裁委員會等內(nèi)容。
(3)仲裁協(xié)議的作用:
①合同當事人均受仲裁協(xié)議的約束;
?、谑侵俨脵C構對糾紛進行仲裁的先決條件;
③排除了法院對糾紛的管轄權;
?、苤俨脵C構應按仲裁協(xié)議進行仲裁。
仲裁庭的組成有兩種方式:
?、佼斒氯思s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當事人如果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應當各自選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诋斒氯思s定由一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仲裁庭也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組成。當事人如果約定由一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4)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履行。應建立裁決的執(zhí)行制度,在當事人不履行裁決時,強制當事人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4.訴訟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未約定仲裁協(xié)議,則只能以訴訟作為解決爭議的最終方式。對于一般的合同爭議,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我國的民事訴訟法也允許合同當事人在書面協(xié)議中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糾紛一般都適用不動產(chǎn)所在地的專屬管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例題當事人一方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沒有履行仲裁裁決的,()。
A另一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B仲裁機構可以強制執(zhí)行
C另一方面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另一方可請求公安機關強制執(zhí)行
答案:A
解析:當事人一方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沒有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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