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師考試《中級商業(yè)》預習:合同爭議的解決
更新時間:2013-02-19 08: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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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同爭議一旦發(fā)生,必須公正而及時地解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可以通過四種途徑解決合同爭議,即協(xié)商、調解、提請仲裁機構仲裁、經濟訴訟。
第十一章 商品流通合同管理
11.5 合同爭議的防范與解決
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合同爭議一旦發(fā)生,必須公正而及時地解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可以通過四種途徑解決合同爭議,即協(xié)商、調解、提請仲裁機構仲裁、經濟訴訟。
(一)協(xié)商
發(fā)生合同爭議時,各方當事人應當首先選擇友好協(xié)商的方式化解相互之間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xié)商的方式解決合同爭議,有利于繼續(xù)和鞏固過去形成的合作關系,也是最經濟的辦法。
(二)調解
在友好協(xié)商不能解決合同爭議時,可以采用調解方式解決合同爭議。
(三)仲裁
仲裁是一種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的,由仲裁機構對經濟合同爭議進行裁決的一種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四)經濟訴訟
經濟訴訟是人民法院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經濟糾紛案件依法進行審理判決,保護當事人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的審判活動。我國經濟訴訟的基本制度主要有:1.合議制度;2.回避制度;3.公開審判制度;4.兩審終審制度。
本章小結
1.買賣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2.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
3.運輸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4.多式聯(lián)運合同
5.倉儲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6.倉儲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和責任
7.電子商務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8.合同爭議的防范與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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