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土地估價師報名時間6月1日-7月15日
川國土資辦發(fā)〔2012〕31號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
關于2012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四川考區(qū))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國土資源局,廳機關各處(室、局),廳直屬事業(yè)單位:
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組織2012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2〕號)精神,經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考試委員會)研究確定,2012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2012年9月15日至16日舉行?,F將四川考區(q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全省考試組織工作,委托省土地估價師協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
四川考區(qū)辦公室設在省土地估價師協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考區(qū)考試信息公告;組織報名、現場審核、完成“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以下簡稱考試報名系統(tǒng))相關工作,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證件、材料的復印件存檔備查,發(fā)放準考證,考點考場安排和考試期間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實,協助完成本考區(qū)監(jiān)考任務等與考試工作有關的事項。
二、報名事宜
(一)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guī)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
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參加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按照《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參加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1]8號)的要求執(zhí)行。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yè)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三)考區(qū)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我省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統(tǒng)一截止到2012年7月15日。四川考區(qū)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于6月1日開通,接受網上報名。
2.省土地估價師協會具體負責報名審查工作。辦理現場審核全省統(tǒng)一時間定為7月1日至7月15日。
3.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可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個考區(qū)進行報名并參加考試;我省非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報考考區(qū),不受理其報名。
報考人員統(tǒng)一采用考試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zhí)業(y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creva.org.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tǒng),參照用戶使用手冊進行操作。報考人員上報電子照片必須為正面近照,要面部清楚,背景為藍底(jpg格式、分辨率450×600)。
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后,應攜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以下證件、資料于7月1日至7月15日到四川省土地估價師協會秘書處辦理現場審核:
1. 合法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公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持軍官證;
(3)文職干部證或士兵證;
(4)中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xiāng)證)或者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護照。
2. 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持中國香港、中國澳門或者中國臺灣、外國高等院校學歷證書報名的,須同時提交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留學服務的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3. 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報考人員提交上述復印件時,應同時提供相應原件供當場驗證,驗證后退還。對于照片不規(guī)范(如生活照、歪斜等)的,要重新上傳。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fā)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個人報考資格,記錄在案,并保留追究有關單位責任的權利。
報考人員委托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三、考試科目及范圍
報考人員自主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xù)考試年度內有效??荚嚳颇堪ǎ和恋毓芾砘A與法規(guī)、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基礎、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五科,全部實行閉卷考試。各科考試范圍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2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仍使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0年)》,只做個別內容增減,并將通過考試報名系統(tǒng)發(fā)布??荚囄瘑T會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試題文字使用中文簡體字,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永久性居民的考生答題一律使用中文,簡、繁體不限。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家現行土地行業(yè)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技術規(guī)程、技術標準和行業(yè)準則等。
四、各科考試時間
全國統(tǒng)一按照以下時間進行考試:
9月15日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guī) 8∶30―9∶30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14∶30―17∶00
9月16日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14∶30―17∶00
五、考試收費
收費標準:每科65元。
六、發(fā)證與執(zhí)業(yè)
各科成績于全部考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國土資源部的《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zhí)業(y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查詢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在連續(xù)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由各考區(qū)統(tǒng)一發(fā)放,在各設區(qū)市報名點領取。
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并在土地估價機構執(zhí)業(yè)的土地估價師,應當通過實踐考核,并進行執(zhí)業(yè)登記。經過執(zhí)業(yè)登記的土地估價師方能在土地估價報告上簽字,承擔法律責任。
省土地估價師協會(四川考區(qū)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號省國土資源廳人北綜合樓501室
郵政編碼:610081
聯系人和電話:肖仕友 王蜀蓉 83228662(傳真)
電子信箱:sctdgjsxh@163.com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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