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二》新舊教材對比二
更新時間:2013-01-25 14: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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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度稅法Ⅱ《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教材調整說明表
2013年度稅法Ⅱ《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教材調整說明表
|
原教材 |
新教材 | ||||||||
章 |
頁 |
行 |
內容 |
內容 |
頁 |
行 | ||||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
157 |
表格 |
|
新增2011年的情況 |
163 |
表格 | ||||
163 |
5―10行 |
|
刪除了個人出售自有住房的第4點“財稅【2003】123號文件……不予免稅”的內容 |
169 |
| |||||
164 |
9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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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原來教材的第三四五三節(jié)合并成一節(jié)叫“第三節(jié) 納稅人、稅率與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
170 |
第3行 | |||||
165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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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了“二、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納稅義務范圍”的大標題,將下面的內容按順序順成(三) 也就是將以前的“二、三、四”標題刪除,將以前的節(jié)標題“第四節(jié)、第五節(jié)”換成“二、三”的標題 |
171 |
| |||||
1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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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計稅依據(jù)”全部改成“應納稅所得額” |
175 |
| |||||
170 |
|
|
增加:“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 |
175 |
倒數(shù)第12行 | |||||
171 |
14-15行之間 |
|
增加“(5)對教育事業(yè)的捐贈(財稅[2004]39號):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盈利的社會團體、國家向教育事業(yè)的捐贈,準予在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
176 |
倒數(shù)11―12行 | |||||
171 |
|
|
增加“(12)向地震災區(qū)的捐贈(國稅發(fā)[200855號]): ①個人通過扣繳單位統(tǒng)一向災區(qū)的捐贈,由扣繳單位憑政府機關或非營利組織開具的匯總捐贈憑據(jù)、扣繳單位記載的個人捐贈明細表等,由扣繳單位在代扣代繳稅款時,依法據(jù)實扣除。
②個人直接通過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向災區(qū)的捐贈,采取扣繳方式納稅的,捐贈人應及時向扣繳單位出示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開具的捐贈憑據(jù),由扣繳單位在代扣代繳稅款時,依法據(jù)實扣除;個人自行申報納稅的,稅務機關憑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開具的接受捐贈憑據(jù),依法據(jù)實扣除。” |
177 |
11―16行 | |||||
172 |
9-10行 |
|
刪除“從2008年3月1日起,每月扣除費用由1600元調整為2000元” |
177 |
倒數(shù)第9行 | |||||
173 |
倒數(shù)11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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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根據(jù)國稅函[2006]245號文件,因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以現(xiàn)金、報銷等形式向個人支付的收入,均視為個人取得公務用車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
179 |
12―13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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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例題按最新的政策修改年份都改成2012年的收入,相應的計算有變化
本章刪除了2011年9月1日以前沒有扣除2000元的相關規(guī)定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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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第3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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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第5點:5.雇主為雇員負擔全年一次性獎金部分個人所得稅款的計算的內容 |
182-183 |
182頁倒數(shù)17行-183頁第7行 | |||||
188 |
16―23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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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銀行存款所取得的利息…….暫免征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和下面的例題 |
194 |
八、上面 | |||||
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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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下面增加了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規(guī)定月份數(shù)×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規(guī)定月份數(shù)
(2)下面也增加了計算應納稅額的公式 |
205 |
倒數(shù)第4行-第17行 | |||||
|
209 |
1-9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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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以前暫免征稅項目的內容,調整了一下位置,放到本頁中作為“(十六)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的征稅問題1.2.3.”的有關內容 |
211 |
倒數(shù)4--12 | ||||
226-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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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的案例分析題1、2發(fā)生了變化
234頁新增了“復習思考題” |
232--23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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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教材 |
新教材 | ||||||||
章 |
頁 |
行 |
內容 |
內容 |
頁 |
行 | ||||
第五章 |
275 |
倒數(shù)第16行 |
現(xiàn)行房產稅是在原計劃經濟體制和財產所有結構的框架內恢復征收的 |
現(xiàn)行房產稅是在原計劃經濟體制和原房地產政策下內恢復征收的 |
281 |
倒數(shù)第16行 | ||||
277 |
倒數(shù)第10行 |
一是房產的原值,即房屋的造價 |
一是房產的原值,即房屋取得時的價格 |
283 |
倒數(shù)第14行 | |||||
280 |
第5行 |
一、國家機關…………
二、國家財政部門……
三、宗教寺廟……
四、個人擁有的……
五、經財政部門批準……
1.企業(yè)辦各類學校
2.經有關部門鑒定
……
14.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收入…… |
一、減免稅基本規(guī)定
(一)國家機關……
(二)國家財政部門……
(三)宗教寺廟……
(四)個人擁有的……
二、減免稅特殊規(guī)定
1.企業(yè)辦各類學校
2.經有關部門鑒定
……
14.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收入……
新增:
15.為支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16.為支持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 |
286-288 |
| |||||
283 |
第4行 |
|
增加了3個復習思考題 |
289 |
第4行 | |||||
第六章 |
285 |
第3行 |
年基準稅額由60元至5400元。這樣,為各地結合本地情況 |
年基準稅額由60元至5400元,排氣量高的適用高稅額。車船稅采用定額幅度稅額,為各地結合本地情況 |
291 |
第3行 | ||||
286 |
倒數(shù)第3行 |
即對征稅的車船規(guī)定單位固定稅額 |
即對征稅的車船規(guī)定單位上下限稅額標準 |
292 |
倒數(shù)第3行 | |||||
286 |
倒數(shù)第2行 |
非機動車船的稅負輕于機動車船;人力車的稅負輕于畜力車;小噸位船舶的稅負輕于大船舶 |
排氣量低的車輛稅負輕于排氣量高的車輛;小噸位船舶的稅負輕于大船舶 |
292 |
倒數(shù)第2行 | |||||
291 |
第3行 |
|
增加6個復習思考題 |
297 |
第4行 | |||||
第七章章
|
294 |
倒數(shù)第17行 |
,加快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促進國民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依據(jù)財稅【2008】175號文件規(guī)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企業(yè)改制重組中涉及的契稅問題按以下政策執(zhí)行: |
、事業(yè)單位改革,促進國民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改制重組等涉及的契稅政策規(guī)定如下: |
300 |
倒數(shù)第15行 | ||||
294 |
倒數(shù)第12行 |
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對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業(yè)土地、房屋權屬 |
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對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業(yè)土地、房屋權屬 |
300 |
倒數(shù)第11行 | |||||
294 |
倒數(shù)第1行 |
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yè)股權,企業(yè)土地 |
在股權(股份)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yè)股權(股份),公司土地 |
300 |
倒數(shù)第1行 | |||||
295 |
第1―7行 |
|
刪除原書第1―7行內容 |
301 |
第2行 | |||||
295 |
第12行 |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yè) |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與原公司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對派生方、新設方承受原企業(yè)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
301 |
第7行 | |||||
295 |
第15行 |
國有、集體企業(yè)出售 |
國有、集體企業(yè)整體出售 |
301 |
第9行 | |||||
295 |
第19行 |
6.企業(yè)注銷、破產 |
6.企業(yè)破產 |
301 |
第13行 | |||||
295 |
倒數(shù)第15行 |
新書增加
8.資產劃轉
9.事業(yè)單位改制
10.其他相關規(guī)定
三條內容 |
新書增加
8.資產劃轉
9.事業(yè)單位改制
10.其他相關規(guī)定
三條內容 |
301 |
中間 | |||||
299 |
第3行 |
原書4.自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新書刪除了這個第4條整條內容 |
原書4.自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新書刪除了這個第4條整條內容 |
305 |
第13行 | |||||
299 |
倒數(shù)第3行 |
新書增加了6個復習思考題 |
新書增加了6個復習思考題 |
305 |
倒數(shù)第2行 | |||||
第八章
|
305 |
倒數(shù)第5行 |
新書刪除原書中(四)繳納農業(yè)稅的土地
這一整條的內容 |
新書刪除原書中(四)繳納農業(yè)稅的土地
這一整條的內容 |
311 |
倒數(shù)第5行 | ||||
306 |
第8行
|
新書在原書(六)城鎮(zhèn)內的集貿市場用地
這一條的下面,增加了“自2013年1月1日……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這一段規(guī)定 |
新書在原書(六)城鎮(zhèn)內的集貿市場用地
這一條的下面,增加了“自2013年1月1日……免征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這一段規(guī)定 |
312 |
第6行 | |||||
307 |
第2行 |
新書刪除原書“(十三)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
這一條的全部內容 |
新書刪除“原書(十三)中國物資儲運總公司……”
這一條的全部內容 |
313 |
第4行 | |||||
307 |
第2行 |
新書增加“(十二)辦理困難減免審批項目管理層級問題”這一條內容
1.2.3.4.
|
新書增加“(十二)辦理困難減免審批項目管理層級問題” 這一條內容
1.2.3.4. |
313 |
第4行 | |||||
310 |
倒數(shù)第4行 |
新書增加:
(三十三)農村飲用水工程
(三十四)物流企業(yè)倉儲設施用地
這兩條規(guī)定 |
新書增加:
(三十三)農村飲用水工程
(三十四)物流企業(yè)倉儲設施用地
這兩條規(guī)定 |
316 |
倒數(shù)第8行
| |||||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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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倒數(shù)第5行 |
新書將原書的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
改為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
也就是原書六節(jié)內容,新書變?yōu)槲骞?jié)內容 |
新書將原書的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
改為
“第二節(jié) 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
也就是原書六節(jié)內容,新書變?yōu)槲骞?jié)內容 |
319 |
倒數(shù)第4行 |
2013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預定 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6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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