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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2010年注冊稅務師報名截止到1月3日

更新時間:2009-12-29 16:42:13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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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10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山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關于2010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09]8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2010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0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6月18、19、20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如下:

  6月18日14:00—16:30 財務與會計

  6月19日9:00—11:30 稅法(一)

  14:00—16:30  稅法(二)

  6月20日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二、成績管理

  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即考五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為合格;考兩個科目(《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的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

  2008-2009年度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考2010年度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后果自負。

  三、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1996]116號)和《關于印發(fā)〈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1999]4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非經濟、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

  2、經濟、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或非經濟、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3、經濟、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或非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4、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或獲得非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5、獲得經濟、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6、獲得經濟、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107號)規(guī)定,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考生除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外還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中國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9〕115號)精神,自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中國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中國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1〕94號)的規(guī)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四、報名方式

  2010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采取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12月22日—2010年1月3日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0年1月4日—1月6日

  網上繳費時間:2010年1月5日—1月7日

  現(xiàn)場確認地點:濟南市人事局考試中心(六里山南路2-1號)106室,聯(lián)系電話:82568205。

  報考人員直接登錄濟南人事編制信息網(www.jn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按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將本人照片信息輸入微機,按要求進行整理,并上傳照片。

  2、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確認點。

  3、向所在單位提交本人報名表、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或必要的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資格證)。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提交資格證、聘任書等有關證件。由單位初審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4、攜帶報名表及有關證件到現(xiàn)場確認地點辦理審查、確認手續(xù)。

  5、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網上交費后,可于2010年1月12日—13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網上確認結果。逾期不辦理現(xiàn)場確認、網上交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

  6、考生可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2010年6月11日—6月20日。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提交資格證、聘任書等有關證件。

  五、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fā)[2004]196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56元。

  六、有關事項及要求

  1、《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方式閱卷。請考生務必注意:①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②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③必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作答。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回收。

  2、考生報名時,請到各市國稅局、地稅局的征管部門辦理教材預定手續(xù)。根據自愿的原則,考生可單科(本)購買,也可整套購買。

  3、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身份證相符。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4、處于禁考期的各類人事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報考。

  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xù),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對查出的偽造證件一律收繳。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原人事部3號令)嚴重違紀條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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