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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冊稅務師》稅務代理實務預習第二章(17)

更新時間:2009-11-20 09:28:08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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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欠稅行為及處罰轉(zhuǎn)自環(huán) 球 網(wǎng) 校edu24ol.com

  處罰對象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但扣繳義務人的處罰上限比納稅人的低。

  納稅人處以欠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欠繳義務人處以欠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3.偷稅行為及處罰

  注意偷稅的概念,要具備各種手段,同時必須有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結(jié)果。

  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在偷稅上的處罰是相同的。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j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4.抗稅行為及處罰

  當事人: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行為:暴力或威脅。

  征管法處罰: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與第6條騙稅行為的處罰相同。

  5.行賄行為及處罰

  只有刑法上的處罰,與第6條騙稅行為刑法上處罰相似。

  6.騙稅行為及處罰

  當事人: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納稅人。

  行為: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

  征管法處罰: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對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規(guī)定的期間內(nèi)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

  7.其他違法行為及處罰轉(zhuǎn)自環(huán) 球 網(wǎng) 校edu24ol.com

  (1)非法印制、轉(zhuǎn)借、倒買、變造、偽造完稅憑證的處罰起點高,處罰重。一般是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2)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gòu)未依照《征管法》的規(guī)定在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或者未按規(guī)定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3)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銀行賬戶、發(fā)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未繳、少繳稅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除沒收違法所得外,可以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

  (4)稅務機關依照《征管法》,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yè)及其分支機構(gòu)檢查納稅人有關情況時,有關單位拒絕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請大家自己做個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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