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題: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單選題
1、甲向首飾店購買了一條白金項鏈,標簽表明該項鏈為“純白金項鏈”,后經鑒定實為贗品。甲遂多次與首飾店交涉,歷時一年零六個月,未果。于是甲欲以欺詐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行使撤銷權。根據《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不能行使撤銷權,因已超過行使撤銷權的1年期間
B、甲可以行使撤銷權,因首飾店主觀上存在欺詐故意
C、甲不能行使撤銷權,因不屬于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D、甲可以行使撤銷權,因未過3年訴訟時效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和生效。首飾店將贗品標為“純白金項鏈”,構成欺詐,屬于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但甲的撤銷權不能獲得支持,因為自知道可撤銷事由起超過1年,當事人才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2、民事法律行為依不同標準可劃分為若干類型。關于民事法律行為類型的說法,正確的是( )。
A、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屬于單方法律行為
B、定金合同是諾成法律行為
C、遺囑是死因法律行為
D、保證屬于身份行為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屬于雙方法律行為。定金合同屬于踐成法律行為。保證屬于財產行為。
3、根據相關理論,關于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自然事實又稱非行為事實,包括事件和狀態(tài)
B、民事法律事實包括自然事實和行為
C、創(chuàng)作作品的行為、拾得遺失物的行為屬于表意行為
D、催告、通知或告知屬于準法律行為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非表意行為即事實行為,是指無須表現內心意思即依法發(fā)生法律效果的行為,如作品創(chuàng)作行為、拾得遺失物行為、先占、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等。
4、王某和張某簽訂了一份合同,約定同時履行,王某在自己還沒有履行的情況下,請求張某履行,張某予以拒絕。這時張某所行使的權利是( )。
A、請求權
B、絕對權
C、形成權
D、抗辯權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抗辯權。張某行使的權利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屬于抗辯權的一種。
5、孕婦甲在人行道上被違章騎車的乙撞倒,甲因此流產。此案中,乙的行為侵犯了( )。
A、甲的親屬權
B、甲的人格權
C、甲的親權
D、甲的身份權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人格權。人格權是指自然人為保持和維護其生存和法律上獨立人格所必須具備的人身權利,如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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