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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練習題:個人所得稅征收

更新時間:2020-03-10 12:57:27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93收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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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huán)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fā)布“2020年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練習題:個人所得稅征收”的新聞,為考生發(fā)布稅務師考試的相關知識點模擬題,請考生認真做題,預祝各位一切順利。

多選題

1.下列說法符合律師事務所及其從業(yè)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規(guī)定的有( )。

A.兼職律師從律師事務所取得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事務所在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時,應先扣除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

B.計算律師事務所經營所得時,出資律師本人的工資、薪金不得扣除

C.律師事務所向該所作為律師的投資者支付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D.受雇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從事務所取得的分成收入,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扣除辦案費用后繳納個人所得稅

E.律師從接受法律事務服務的當事人處取得的法律顧問費,應并入該律師從事務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BE

【解析】選項A:兼職律師從律師事務所取得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事務所在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時,不再減除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標準;選項C:律師事務所向該所作為律師的投資者支付的所得,不得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選項D:受雇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從事務所取得的分成收入按規(guī)定扣除辦理案件支出的費用后,余額與律師事務所發(fā)給的工資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選項E:律師從接受法律事務服務的當事人處取得的法律顧問費,應并入該律師從事務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投資者律師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雇員律師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下列情形,納稅人必須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有( )。

A.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B.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C.在兩處以上取得稿酬所得的

D.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E.外籍人士在中國境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

【答案】ABD

【解析】納稅人必須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5)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下列關于個人所得稅納稅地點的說法,符合規(guī)定的有( )。

A.納稅人要求變更申報納稅地點的,須經原主管稅務機關審批

B.中國居民從境外取得所得的,必須以境內戶籍所在地為申報納稅地

C.對由在華企業(yè)或辦事機構發(fā)放工資的外籍納稅人,由在華企業(yè)或辦事機構集中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D.對在中國境內幾地工作的臨時來華人員,準予個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以固定在一地申報納稅

E.申報納稅地點一般應為收入來源地的稅務機關

【答案】CDE

【解析】選項A:納稅人要求變更申報納稅地點的,須經原主管稅務機關“備案”;選項B:從境外取得所得的,應向境內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個人取得的下列各項所得中,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 )。

A.公司職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yè)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

B.職工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業(yè)量化資產參與企業(yè)分配獲得的股息

C.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

D.職工從本單位取得的托兒補助費

E.個人出書獲得的稿酬

【答案】AC

【解析】選項B:屬于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選項D: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予征稅;選項E:屬于稿酬所得。

5.下列各項中,應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 )。

A.從事個體出租車運營的出租車駕駛員取得的收入

B.個人因某項專利被侵害獲得的經濟賠償所得

C.股份公司(非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yè)資金為本人購買的住房

D.個人獨資企業(yè)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yè)資金為本人購買的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汽車

E.出租汽車經營單位與出租車駕駛員簽訂合同采取底薪加提成方式支付的工資

【答案】AD

【解析】選項B:屬于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選項C:屬于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選項E:屬于工資、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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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編輯:張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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