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外,其他所有相關人員 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 為(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 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對于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人員,個人 身份和學歷信息等信息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在應試科目 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無需再進行現(xiàn)場報考資格審核 (個別有情況反映的除外)。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 和學歷等相關信息存在疑 義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相關 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考后核查??己蠛瞬橥ㄟ^后合格成績需 再進行網上公示。
(四)網上報名時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 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 必慎重進行選擇和撤回,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環(huán)節(jié)(如報名期間、打印準 考證、考試、閱卷、注冊等環(huán)節(jié)),若發(fā)現(xiàn)有不實承諾的,將根 據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 以及已取得的資格證書無效等處理。
根據浙江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 關于做好 2023 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可知,2023年浙江一級造價師報名時間為8月15日-24日。報考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