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考07946《稅法原理》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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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07946《稅法原理》考試大綱
一、課程性質與特點
稅法原理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經濟法學(本科)專業(yè)的專業(yè)核心課程。稅法原理課程主要包括基礎理論、征納制度、爭訟制度三個部分,在體系設置上注意到了稅收體制法與稅收征管法的密切聯(lián)系,因而把具體的稅收實體法律制度放在基本理論之后,將稅收、會計、財務管理等有關內容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是一門非常實用的課程。通過這門課程的學習,能使考生掌握稅法的基本原理及稅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內容,能提升考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增強考生就業(yè)和立足社會的核心競爭力。
二、課程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課程的學習目標是:通過該門課程的學習,明確健全完善的稅法制度應實現(xiàn)的目標和基本內容,比較全面、系統(tǒng)地掌握稅法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理解各實體稅種的法律規(guī)定,做到知法,懂法,依法納稅的基礎上,具有全球視野;學生應從企業(yè)管理者和會計從業(yè)人員的角度,明確自身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的稅收法律法規(guī)和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應用相關的知識、技術以及職業(yè)判斷,依據(jù)掌握稅務理論知識和專業(yè)技能,在企業(yè)經營過程中結合最新的稅收政策,思考或建議一個能夠確保切實遵守和執(zhí)行的企業(yè)稅收制度體系。
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希望考生達成的學習效果如下:
1.通過教學,使學生掌握稅法的基本原理。了解稅法的職能和課稅要素、征納權義等基本內容。
2.掌握并熟知稅收實體法制度的最新變化,稅收程序法的最新調整,以利于全面理解稅法原理和正確適用稅法制度、
3.掌握稅收管理制度和稅款征收制度的特點、程序及主要內容,以利于稅務實踐中加以適當運用。
4.掌握商品稅、所得稅、財產稅法的特點、征稅范圍、稅率、減免稅、納稅時間及地點等相關內容,做到舉一反三,融會貫通。
5.理解稅收征納雙方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掌握稅收復議和訴訟制度的條件、范圍、程序等基本內容。
三、與本專業(yè)其他課程的關系
稅法原理是一門綜合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它以經濟學、管理學為基礎,是稅收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學、金融學、法學等學科知識的綜合運用,因此,在學習本課程之前,要求考生先學習相關基礎課程。
第二部分 考核內容與考核目標
第一編 基礎理論
第一章 稅收初階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現(xiàn)代國家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稅收國家”,稅收和稅法直接關系到國計與民生,關系到國家與國民的各類活動和日常生活。要深入學習和研究稅法,提高國家的稅收法治水平,就必須掌握稅收和稅法的基礎理論。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了解稅收存在的必要性,在此基礎上掌握稅收的概念、特征、職能、體系、原則等問題。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稅收的依據(jù)和職能;稅收的原則和政策
識記:課稅依據(jù)的概念;有關課稅依據(jù)的重要學說;稅收的職能;稅收對生產和消費的影響;斯密和瓦格納提出的稅收原則;當代稅收的基本原則;稅收政策的概念與分類;稅收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xié)調
理解:稅收的職能;稅收對生產和消費的影響;當代稅收的基本原則;稅收政策與稅收原則、稅收職能三者之間的關系;稅收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xié)調
(二)次重點:稅收的概念與特征;稅收的分類和結構
識記:稅收的概念;稅收的特征;稅收體系的概念;稅收制度的概念;稅種的分類;稅制的結構
理解:稅收的特征;直接稅與間接稅;從量稅與從價稅;商品稅、所得稅和財產稅;價內稅和價外稅;稅制模式的選擇、優(yōu)缺點
(三)一般:稅收存在的必要性
識記:公共欲望;公共物品;稅收存在的必要性
理解:稅收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的差異;公共欲望、公共物品與稅收存在的必要性之間的關系
第二章 稅法總論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稅法總論是整個稅法在總體上共通的稅法基本理論,它以稅收的基本原理和法學的基本理論為基礎,因而也稱稅法基本原理或稅法基礎理論。由于稅法總論具有一定的法哲學意義,是進一步學習和研究稅法的基礎,因而它在稅法學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結合稅法的歷史與現(xiàn)狀,了解稅法的概念、稅法的地位和體系,掌握稅法的特征、宗旨和原則、稅法的效力等基本內容,為下階段的學習打下基礎。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稅法的概念和特征;稅法的宗旨和原則
識記:稅法的概念;稅法與稅收的關系;稅法的調整對象;稅收法律關系的性質;稅法的基本特征;稅法的引申特征;稅法宗旨的概念及其含義;稅法的基本原則;稅法適用的原則
理解:稅法與稅收的關系;稅法的基本特征;稅法的引申特征;稅法的基本原則的內容及含義;稅法適用的原則的內容及含義。
(二)次重點:稅法的地位和體系;稅法的淵源和效力
識記:稅法的地位;稅法的外部關系;稅法的體系;稅法的淵源;稅法的時間效力、空間效力和主體效力的含義
理解:稅法的地位;稅法的體系;稅法的時間效力、空間效力和主體效力的含義
(三)一般:稅法的歷史和現(xiàn)狀
識記:稅法歷史沿革的一般情況;我國稅法的歷史沿革;我國稅法的現(xiàn)狀;我國內地現(xiàn)行稅法與香港、澳門稅法的關系。
理解:我國內地現(xiàn)行稅法與香港、澳門稅法的關系
第三章 課稅要素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在稅法理論上,課稅要素至為重要。要全面深入地研究稅法,就必須研究課稅要素。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通過對廣義的和狹義的課稅要素的了解,掌握課稅要素的一般原理、課稅要素調整的基本內容。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課稅要素概述;廣義的課稅要素;狹義的課稅要素
識記:課稅要素的概念和價值;課稅要素的分類;課稅要素與權利保護;稅收實體法的構成要素;稅收程序法的構成要素;稅法主體的界定和分類;征稅客體的界定;征稅對象的歸屬;稅率;稅收特別措施
理解:課稅要素的價值;課稅要素與權利保護;稅收實體法的構成要素;稅收程序法的構成要素;稅法主體的界定;征稅客體的界定;征稅對象的歸屬;稅率;稅收特別措施
(二)次重點:課稅要素的調整
識記:課稅要素的確定;課稅要素的變動;課稅要素調整中的政策因素理解:課稅要素的確定
第四章 稅權分配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稅法對于社會分配的影響是廣泛、直接而具體的,因此它是十分重要的分配法。如何有效、均衡地在國家以及其他各類主體之間分配稅收利益,正是稅法的重要任務。從一定意義上說,稅權是整個稅法研究的核心,是稅法學的重要范疇。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了解稅收的多重含義,掌握稅權的分配模式,稅權的分配原則,熟悉我國稅權分配模式存在的問題和我國的稅收立法和征管體制,稅務機關征管職能。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稅權的分配原則;我國的稅收體制
識記:稅權的分配原則概述;確定稅權分配原則的經濟理論基礎;稅權存續(xù)和分配的重要法律前提;稅收體制的含義;稅收體制與分稅制;我國的稅收立法體制;我國的稅收征管體制;對稅務機關征管職能的劃分
理解:稅權的分配原則;在各類稅權的具體劃分中應注意的事項;確定稅權分配原則的經濟理論基礎;稅收體制與分稅制;我國的稅收立法體制;我國的稅收征管體制
(二)次重點:稅收的多重含義
識記:國際法上的稅權;國內法上的稅權
理解:在國內法層面,稅權因其參照系的不同,可以分為廣義的稅權和狹義的稅權兩類,廣義的稅權和狹義的稅權的主體、客體和主要內容
(三)一般:稅權的分配模式
識記:稅權分配的模式;我國稅權分配模式存在的問題理解:我國稅權分配模式及存在的問題
第五章 征納權義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征納權義理論是廣義的稅權理論和課稅要件理論的延伸。征納雙方權義的具體分配,實際上是廣義的稅權在不同主體之間進行分配的具體化。征納義務與有關稅權的規(guī)定共生共存,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同時也是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的核心內容。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在了解征納義務的一般理論的基礎上,明確征納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雙方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征納義務的一般理論;征稅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納稅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識記:征納義務的含義;征納義務的地位;征納義務的性質;征納義務的成立;納稅義務的分類;納稅義務的繼承與消滅;征稅主體的權利;征稅主體的義務;納稅主體的權利;納稅主體的義務
理解:征納義務的含義;征納義務的性質;征納義務與私法上的債務的區(qū)別;征納義務的成立;連帶納稅義務;衍生納稅義務;納稅義務的繼承與消滅;征稅主體的權利;征稅主體的義務;納稅主體的權利;納稅主體的義務
(二)次重點:征納雙方的法律責任
識記:責任主體;違法行為;處罰形式理解:責任主體;違法行為的分類
第六章 稅法解釋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稅法解釋,是稅法理論和實踐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它與課稅要素、稅權分配、征納義務等問題都存在著密切的關聯(lián),因而本身就是稅法理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了解稅法解釋的意義,掌握稅法解釋的方法,理解稅法罅漏的含義和稅法罅漏的認定和補充方法;掌握實質課稅原則和稅收規(guī)避行為。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稅法罅漏的補充;實質課稅的適用
識記:稅法罅漏的含義;稅法罅漏的分類;稅法罅漏的認定;稅法罅漏的補充方法;實質課稅原則概述;實質課稅原則解決的主要問題
理解:稅法罅漏的含義;稅法罅漏的認定;稅法罅漏的補充方法;實質課稅原則;稅收規(guī)避行為
(二)次重點:稅法解釋的方法
識記:稅法解釋方法概述;文義解釋方法;體系解釋方法;歷史解釋方法;目的解釋方法;合憲解釋方法;稅法解釋應遵循的基本順序
理解:稅法解釋方法的概念;稅法解釋方法分類;各解釋方法的基本內容;稅法解釋應遵循的基本順序;稅法解釋方法總結
(三)一般:稅法解釋的意義
識記:稅法解釋的含義;稅法解釋的價值
理解:稅法解釋的廣義和狹義理解;稅法解釋的價值
第七章 重復征稅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為有效保護國家和相關主體的稅收權益,解決重復征稅和稅收逃避這兩個問題非常重要,既是稅法的重要任務,也是稅法制度的特色所在。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了解重復征稅的含義、重復征稅帶來的問題,掌握重復征稅的解決之道,掌握稅收管轄權的行使及其沖突的解決,避免重復征稅的具體方法。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重復征稅的含義和分類;稅收管轄權的確立和沖突
識記:重復征稅的含義;重復征稅帶來的問題;重復征稅的分類;重復征稅的解決;確立稅收管轄權的原則;稅收管轄權的行使及其沖突的解決
理解:重復征稅的含義;重復征稅的分類;立稅收管轄權的原則;稅收管轄權的行使及其沖突的解決
(二)次重點:避免重復征稅的具體方法
識記:避免重復征稅的具體方法概述;抵免法的主要內容;稅收饒讓
理解:避免重復征稅的四種方法和相應的缺陷;抵免法的主要內容;稅收饒讓
(三)一般:避免重復征稅的國際協(xié)調
識記:商品稅領域的國際協(xié)調;所得稅領域的國際協(xié)調
理解:確立商品稅管轄權的原則;所得稅領域的國際協(xié)調;國家的稅收管轄權的協(xié)調;對于“公司”而言,目前各國立法上所確定的居民標準
第八章 稅收逃避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稅收逃避問題是關系到具體的稅收征管、稅法實效、以及稅收秩序的問題,對于有效保護國家利益,全面實現(xiàn)稅法宗旨至關重要。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需要在了解稅收逃避的基本含義和基本方式的基礎上,掌握稅收逃避行為的分類,掌握稅收逃避與相關概念的區(qū)別,掌握稅收逃避的規(guī)制,熟悉規(guī)制稅收逃避行為的具體措施。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稅收逃避的含義;稅收逃避的方式
識記:稅收逃避的定義;稅收逃避行為的分類;稅收逃避與相關概念的比較;稅收逃避與納稅人的權利;稅收逃避方式概述;避稅的基本方式
理解:稅收逃避行為的分類;逃脫行為和避免行為的區(qū)別;稅收逃避與相關概念的比較;避稅的基本方式
應用:稅收逃避與相關概念的比較;避稅的基本方式
(二)次重點:稅收逃避的規(guī)制
識記:稅收逃避規(guī)制概述;規(guī)制稅收逃避的基本方式;規(guī)制稅收逃避行為的具體措施
理解:規(guī)制稅收逃避的基本方式;規(guī)制稅收逃避行為的具體措施應用:規(guī)制稅收逃避行為的具體措施
第二編 征納制度
第九章 稅收管理制度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稅收管理制度是稅收征收制度的基礎,沒有有效的稅收管理制度,就不可能有效地進行稅款的征收。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從總體上把握整個稅收管理制度的全貌,熟悉相關概念,掌握稅務登記法律制度、納稅申報管理制度、賬簿憑證管理制度、涉稅發(fā)票管理制度、海關監(jiān)管法律制度的具體內容。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稅收征管制度概述;稅務登記法律制度;納稅申報管理制度
識記:稅收征管法的概念和適用范圍;稅收征管法的主要內容;稅收管理制度的地位;登記主體與登記管理體制;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停業(yè)、復業(yè)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登記協(xié)助制度;納稅申報的主體;納稅申報的主要內容;納稅申報的延期;納稅申報的方式
理解:稅收征管法的適用范圍;稅收征管法的主要內容;登記主體與登記管理體制;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停業(yè)、復業(yè)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的相關規(guī)定和內容;納稅申報的主體;納稅申報的主要內容;納稅申報的方式
應用:稅收征管法的適用范圍;稅收征管法的主要內容;納稅申報的主要內容;納稅申報的方式
(二)次重點:賬簿憑證管理制度;涉稅發(fā)票管理制度
識記:設置賬簿的管理;賬簿、憑證的使用和保管;稅務會計的決定權;發(fā)票的印制和領購制度;發(fā)票的開具與保管制度;發(fā)票的檢查制度。
理解:設置賬簿的管理;稅務會計的決定權;發(fā)票領購制度;發(fā)票的開具;發(fā)票的檢查制度;稅務機關的權利與義務;被檢查人的權利與義務
應用:發(fā)票的開具與保管制度;發(fā)票的檢查制度;稅務機關的權利與義務;被檢查人的權利與義務
(三)一般:海關監(jiān)管法律制度
識記:海關的監(jiān)督管理權力;報關納稅管理制度;進出境物品的申報監(jiān)管制度
理解:海關的監(jiān)督管理權力;報關納稅管理制度;辦理報關納稅手續(xù)的主體;進出境貨物的申報監(jiān)管制度;進出境物品的申報監(jiān)管制度
第十章 稅款征收制度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在稅法征納程序制度中,稅收管理制度是基礎,而稅款征收制度則是核心和關鍵。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從總體上把握整個稅款征收制度的全貌,熟悉相關概念,掌握征納主體制度;稅務管轄制度;稅款征收方式;稅額確定制度、稅款征收保障制度、稅款征收輔助制度的具體內容。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稅款征收基本制度;稅款征收特殊制度
識記:征納主體制度;稅務管轄制度;稅款征收方式;稅額確定制度;征納期限制度;文書送達制度;稅收減免制度;退稅制理解:征納主體制度;稅務管轄制度;稅款征收方式;稅額確定制度;應納稅額的確定方式;修正申報與更正請求的區(qū)別;征稅機關的確定權;征稅機關的調整權;征納期限制度;征稅期限和納稅期限的法律意義;征稅權的除斥期間;稅收減免原因;稅收減免審批與監(jiān)管;退稅制度
應用:稅款征收基本制度
(二)次重點:稅款征收保障制度
識記:納稅擔保制度;稅收保全制度與強制執(zhí)行制度;欠稅回收保障制度;海關稽查制度
理解:納稅擔保適用的領域及其形式;納稅擔保人與擔保范圍、擔保形式;納稅保證制度;納稅抵押與質押;各項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欠稅回收保障制度;征稅機關的稅務檢查權;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查方面的義務;海關稽查的對象;海關在稽查方面的權力和義務;被稽查人的義務與權利
應用:納稅擔保制度;稅收保全制度與強制執(zhí)行制度;欠稅回收保障制度
(三)一般:稅款征收輔助制度
識記:稅務代理的概念;注冊稅務師的定位及其管理制度;注冊稅務師的權利和義務;注冊稅務師的業(yè)務范圍及其執(zhí)業(yè)規(guī)則;稅務師事務所與注冊稅務師協(xié)會
理解:稅務代理的模式;注冊稅務師的管理制度;注冊稅務師的權利和義務;注冊稅務師的業(yè)務范圍及其執(zhí)業(yè)規(guī)則
第十一章 商品稅法律制度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熟悉在“分稅立法”體制下,商品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了解商品稅的特征,商品稅各稅種之間的聯(lián)系,掌握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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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增值稅法律制度;消費稅法律制度;營業(yè)稅法律制度
識記:增值稅的概念和優(yōu)點;增值稅的類型;增值稅的稅率與計稅方法;我國增值稅制度的主要內容;消費稅的概念;消費稅的意義和征收范圍;我國消費稅制度的沿革;我國消費稅制度的主要內容;營業(yè)稅的概念和特點;營業(yè)稅的作用;我國營業(yè)稅制度的主要內容
理解:增值稅的優(yōu)點;增值稅的稅率與計稅方法;消費稅的意義和征收范圍;我國消費稅制度的主要內容;營業(yè)稅的特點;我國營業(yè)稅制度的主要內容
應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關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二)次重點:關稅法律制度
識記:關稅的概念和特點;關稅的種類;關稅稅則;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關稅領域的國際組織;我國關稅制度的主要內容
理解:關稅的特點;關稅稅則;關稅壁壘和非關稅壁壘;我國關稅制度的主要內容
(三)一般:商品稅制度概述
識記:商品稅的概念和特征;商品稅的類型;商品稅制度的歷史沿革;商品稅各稅種之間的聯(lián)系;商品稅的附加稅
理解:商品稅的特征;商品稅的類型;商品稅各稅種之間的聯(lián)系
第十二章 所得稅法律制度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所得稅法律制度直接關系到各類主體的權益得失,其地位日益重要。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熟悉所得稅法律制度的基本內容,了解所得稅的特點,所得稅制度的基本模式,掌握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計稅依據(jù)與稅收管轄權的確定;掌握我國企業(yè)所得稅制度;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我國企業(yè)所得稅制度;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識記:納稅主體;征稅范圍與稅率;應稅所得額的確定;應納稅額的計算;稅收優(yōu)惠制度;源泉扣繳制度;特別納稅調整制度;征收管理;個人所得稅的概念;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沿革;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主要內容
理解:納稅主體的范圍;納稅主體的分類和納稅義務的承擔;征稅范圍與稅率;應稅所得額的確定;應納稅額的計算;稅收優(yōu)惠制度;源泉扣繳制度;特別納稅調整制度;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主要內容
應用:企業(yè)所得稅制度;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二)次重點:企業(yè)所得稅制度通例
識記:企業(yè)所得稅征收范圍與稅收管轄權;企業(yè)所得稅的稅率
理解:企業(yè)所得稅征收范圍與稅收管轄權;企業(yè)所得稅的計稅依據(jù)
(三)一般:所得稅法律制度概述
識記:所得稅的概念和特點;所得稅制度的基本模式;所得稅制度的確立及其發(fā)展規(guī)律;我國所得稅制度的歷史沿革
理解:所得稅的概念和特點;所得稅制度的基本模式
第十三章 財產稅法律制度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熟悉財產稅法律制度的基本內容,了解財產稅的特點、財產稅的分類,掌握財產稅下所含的各個稅種的納稅主體、征稅范圍、應納稅額的計算等主要內容。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財產稅制度概述;房產稅法律制度;土地稅法律制度
識記:財產稅的概念和特點;財產稅的分類;財產稅制度的歷史沿革;房產稅制度概述;我國房產稅制度的主要內容;土地稅法律制度概述;土地使用稅制度;土地增值稅制度
理解:財產稅的特點;我國房產稅制度的主要內容;土地使用稅制度;土地增值稅制度
應用: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制度納稅主體、征稅范圍、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次重點:資源稅法律制度;耕地占用稅制度;契稅法律制度;車船稅法律制度;印花稅法律制度
識記:資源稅制度概述;我國的資源稅制度;耕地占用稅制度的主要內容;契稅法律制度概述;我國契稅制度的主要內容;車輛購置稅制度概述;我國車輛購置稅制度的主要內容;車船稅制度概述;我國車船稅制度的主要內容;印花稅法律制度概述;我國印花稅制度的主要內容
理解:我國的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印花稅制度的主要內容
應用:我國的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印花稅納稅主體、征稅范圍、應納稅額的計算
第十四章 稅收法律責任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稅法主體違反相應的義務,則需要承擔相應的稅收法律責任。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明確違法納稅人、違法扣繳義務人、稅務人員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偷稅、欠稅、抗稅、騙稅行為的區(qū)別以及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更好地在今后的學習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違反稅收征管制度的法律責任
識記:違法納稅人的法律責任;違法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稅務人員違反稅收征管法的法律責任;其他主體違反稅收征管法的法律責任
理解:違法納稅人的法律責任;偷稅、欠稅、抗稅、騙稅行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違法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
應用:偷稅、欠稅、抗稅、騙稅行為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次重點:違反發(fā)票管理制度的法律責任
識記:一般發(fā)票違法行為及其處罰;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犯罪及其處罰;其他發(fā)票犯罪及其處罰
理解:一般發(fā)票違法行為及其處罰;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犯罪及其處罰
(三)一般:違反稅務代理制度的法律責任;違反海關稅收制度的法律責任
識記:走私行為的法律責任;其他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海關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我國《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
理解:注冊稅務師承擔法律責任的情況;走私行為的法律責任;海關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 稅收復議制度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稅收復議制度,作為稅收爭訟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稅收爭議的重要制度。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熟悉稅收爭議與稅收復議的概念,明確設立稅收復議制度的宗旨和意義,掌握稅務復議制度和海關復議制度的異同,掌握稅務復議的范圍、稅務復議管轄、申請復議的條件等稅收復議制度的主要內容。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稅務復議制度
識記:稅務復議機關的職責;稅務復議的范圍;稅務復議管轄;稅務復議的申請;稅務復議的受理;稅務復議過程中的幾個問題;稅務復議決定的作出
理解:稅務復議的范圍;稅務復議管轄;稅務復議的申請;申請復議的條件;申請復議的期限和方式;稅務復議過程中的幾個問題
應用:稅務復議的范圍;稅務復議管轄;稅務復議的申請;稅務復議的受理;稅務復議決定的作出
(二)次重點:稅收復議概述
識記:稅收爭議與稅收復議的概念;設立稅收復議制度的宗旨和意義;稅收復議制度的沿革
理解:稅收復議的概念;設立稅收復議制度的雙重意義
(三)一般:海關復議制度
識記:海關復議機構的職責;海關復議范圍;海關復議的申請;海關復議的受理;海關復議審理與決定
理解:海關復議制度與稅務復議制度的異同
第十六章 稅收訴訟制度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同稅收復議一樣,稅收訴訟也是解決稅收爭議的重要途徑。通過本章的學習,考生應了解稅收訴訟的一般原理,了解稅收訴訟與稅收復議的關系、稅收訴訟的分類,掌握稅收訴訟參加人及其權利、義務,稅收訴訟的原則,掌握稅收訴訟制度的主要內容。
二、考核知識點與考核目標
(一)重點:稅收訴訟制度
識記:稅收訴訟參加人及其權利、義務;稅收訴訟的管轄;被告的確定;證據(jù)的取得與認定稅收訴訟案件的受理;稅收訴訟案件的審理;稅收訴訟案件的判決;稅收案件的上訴;涉稅案件的再審;判決和裁定的執(zhí)行。
理解:稅收訴訟參加人及其權利、義務;稅收訴訟的管轄;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被告的確定;證據(jù)的取得與認定;稅收訴訟案件受理的特殊情況;不予受理的情況;稅收訴訟案件的審理;稅收訴訟案件的判決;判決和裁定的執(zhí)行
(二)次重點:稅收訴訟概述
識記:稅收訴訟的概念;稅收訴訟與稅收復議的關系;稅收訴訟的分類;法院在稅收訴訟方面的受案范圍;稅收訴訟的原則;法院在稅收訴訟中的審查范圍
理解:提起訴訟的主體;被起訴的主體;稅收訴訟的分類;法院在稅收訴訟方面的受案范圍;稅收訴訟的原則
第三部分 有關說明與實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層次表述
本大綱在考核目標中,按照“識記”、“理解”、“應用”三個能力層次規(guī)定其應達到的能力層次要求。各能力層次為遞進等級關系,后者必須建立在前者的基礎上,其含義是:
識記:能知道有關的名詞、概念、知識的含義,并能正確認識和表述,是低層次的要求。
理解:在識記的基礎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關概念、原理、方法的區(qū)別與聯(lián)系,是較高層次的要求。
應用:在理解的基礎上,能運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聯(lián)系學過的多個知識點分析和解決有關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是最高層次的要求。
二、教材
1.指定教材:稅法原理,張守文,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6版
2.參考教材:注冊稅務師考試用書——稅法
三、自學方法指導
1.在開始閱讀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閱大綱中有關這一章的考核知識點及對知識點的能力層次要求和考核目標,以便在閱讀教材時做到心中有數(shù),有的放矢。
2.閱讀教材時,要逐段細讀,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個知識點,對基本概念必須深刻理解,對基本理論必須徹底弄清,對基本方法必須牢固掌握。
3.
4.在自學過程中,既要思考問題,也要做好閱讀筆記,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這可從中加深對問題的認知、理解和記憶,以利于突出重點,并涵蓋整個內容,可以不斷提高自學能力。
5.完成書后作業(yè)和適當?shù)妮o導練習是理解、消化和鞏固所學知識,培養(yǎng)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在做練習之前,應認真閱讀教材,按考核目標所要求的不同層次,掌握教材內容,在練習過程中對所學知識進行合理的回顧與發(fā)揮,注重理論聯(lián)系實際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解題時應注意培養(yǎng)邏輯性,針對問題圍繞相關知識點進行層次(步驟)分明的論述或推導,明確各層次(步驟)間的邏輯關系。
四、對社會助學的要求
1.應熟知自考考試大綱對課程提出的總要求和各章的知識點。
2.應掌握各知識點要求達到的能力層次,并深刻理解對各知識點的考核目標。
3.輔導時,應以考試大綱為依據(jù),指定的教材為基礎,不要隨意增刪內容,以免與大綱脫節(jié)。
4.輔導時,應對學習方法進行指導,宜提倡“認真閱讀教材,刻苦鉆研教材,主動爭取幫助,依靠自己學通”的方法。
5.輔導時,要注意突出重點,對考生提出的問題,不要有問即答,要積極啟發(fā)引導。
6.注意對考生能力的培養(yǎng),特別是自學能力的培養(yǎng),要引導考生逐步學會獨立學習,在自學過程中善于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做出判斷,解決問題。
7.要使考生了解試題的難易與能力層次高低兩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個能力層次中會存在著不同難度的試題
8.助學學時:本課程共7學分,建議總課時126學時,其中助學課時分配如下:
章次內容學時
第一章稅收初階5
第二章稅法總論4
第三章課稅要素7
第四章稅權分配6
第五章征納權義7
第六章稅法解釋7
第七章重復征稅8
第八章稅收逃避8
第九章稅收管理制度12
第十章稅款征收制度12
第十一章商品稅法律制度14
第十二章所得稅法律制度12
第十三章財產稅法律制度8
第十四章稅收法律責任6
第十五章稅收復議制度5
第十六章稅收訴訟制度5
合計126
五、關于命題考試的若干規(guī)定
1.本大綱各章所提到的內容和考核目標都是考試內容。試題覆蓋到章,適當突出重點。
2.試卷中對不同能力層次的試題比例大致是:“識記”為50%、“理解”為35%、“應用”為15%。
3.試題難易程度應合理:易、較易、較難、難比例為2:3:3:2。
4.每份試卷中,各類考核點所占比例約為:重點占60%,次重點占30%,一般占10%。
5.試題類型一般分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名詞解釋題、簡答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
6.考試采用閉卷筆試,考試時間150分鐘,采用百分制評分,60分合格。
六、題型示例(樣題)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xx小題,每小題xx分,共xx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卡”上的相應字母涂黑。錯涂、多涂或未涂均無分。
1.我國發(fā)票的主管機關是
A.財政部
B.稅務機關
C.中國人民銀行
D.海關
2.稅收征管的中心環(huán)節(jié)是
A.稅款征收
B.稅款檢查
C.應納稅款的核定
D.稅收強制措施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xx小題,每小題xx分,共xx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并將“答題卡”上的相應字母涂黑。錯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無分。
1.政府收稅的特點包括
A.無償性
B.強制性
C.純公共產品
D.強調縱向公平
E.強調橫向公平
2.稅務機關依法享有的權力包括
A.稅務管理權
B.稅務征收權
C.稅務檢查權
D.稅務違法處罰權
E.稅收支出權
三、名詞解釋題(本大題共xx小題,每小題xx分,共xx分)
1.稅務代理
2.稅務復議
四.簡答題(本大題共xx小題,每小題xx分,共xx分)
1.簡述稅收征管法的適用范圍。
2.簡述避免重復征稅的方法。
五.論述題(本大題共xx小題,每小題xx分,共xx分)
1.試論我國稅務檢查權的主要內容。
六.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xx小題,每小題xx分,共xx分)
1.某電器生產企業(yè)2013年10月份發(fā)生如下經營業(yè)務:(1)購入一批原材料,貨款已支付,但尚未驗收入庫,共支付價稅2,5萬元。(2)購入免稅廢舊物資5萬元。(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銷售電器,共收取不含稅價款15萬元,貨已發(fā)出,辦妥托收手續(xù)。(4)采取還本銷售電器,收取貨款20萬元,企業(yè)扣除還本準備金按15萬元做銷售處理。(5)銷售貨物收取包裝物押金為6萬元,單獨記帳核算。(6)本月為銷售貨物共支付運費9萬元,
其中代購貨方企業(yè)墊付3萬元,已將運輸發(fā)票轉交給對方,其余發(fā)票均已收到。(7)將本單位生產的電器用作辦公設備,價值10萬元。試計算該企業(yè)本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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