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文山州文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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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3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文山市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結合文山市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2013年文山市事業(yè)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20名。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13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該《計劃》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
文山市人民政府網(三七之鄉(xiāng)網)(www.37.gov.cn)
二、招聘方式
2013年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實行全州統(tǒng)一筆試,分級面試的方式進行。文山市采取筆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面試三種方式招聘。其中:教育系統(tǒng)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招聘;民族文化傳承展演中心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招聘;其他崗位采取筆試的方式招聘。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有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除文山市民族文化傳承展演中心崗位(代碼為26211701 、26211702)采取現場報名外,其他崗位均參加網絡報名。
(二)網絡報名時間: 2013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3:00。網絡交費時間:2013年5月16日9:00至5月24日23:00。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通過資格初審并已繳納費用的考生,請于2013年6月11日至開考前登錄報名系統(tǒng)在線打印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管理和職業(yè)能力建設科打印。
(四)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報名地點: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鳳凰路市軍供大廈4樓)?,F場報名需提供的資料: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兩張、身份證、戶口冊、畢業(yè)證(應屆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不收取報名費。
四、考試方式、時間及內容
(一)筆試時間及內容:全州統(tǒng)一為2013年6月22日。筆試具體考試地點、考場安排、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總分各100分。筆試復習教材《文山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指導用書(2013年版)》可到文山州人社局考試培訓中心(果園街35號)和文山市人社局專業(yè)技術管理和職業(yè)能力建設科購買。
(二)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為擬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于面試前在文山人社網和文山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教育系統(tǒng)崗位面試:
1.面試時間:2013年7月26日上午8:00至面試結束。
2.面試地點:文山市第五小學
3.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4.面試內容:個人綜合素質和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及技能。考察應試人員相關專業(yè)知識水平、語言表達、溝通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崗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民族文化傳承展演中心崗位面試:
1.面試時間:2013年7月23日上午8:30至面試結束(視報考人數確定面試天數)。
2.面試地點:文山市盤龍體育城綜合館二樓
3.面試程序:面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初試成績滿分100分,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才能進入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成績即為考生最終成績。考生考試完畢,考官當場打分,現場亮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若因考生成績并列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進行加試,加試采取由主考官臨時命題(同一命題),考生即興完成的方式進行。
4.面試內容
初試:基本功(形體、軟開度)和自選舞蹈表演(5分鐘以內,舞種不限)。復試:基本功(形體、軟開度)、自選舞蹈表演(5分鐘以內,舞種不限)、舞蹈技巧、舞蹈動作模仿、即興舞蹈表演、短文朗誦。
5.注意事項
(1)應試者請于2013年7月22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yè)技術管理和職業(yè)能力建設科領取準考證;
(2)考生自備服裝、道具(劇目表演)及音樂CD盤,在考試中發(fā)生CD盤音質不清等問題,一律由考生負責;
(3)考前30分鐘,由紀檢人員抽簽決定即興舞蹈表演和短文朗誦的面試內容;同時考生持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到達指定地點報到,工作人員組織抽簽決定考試順序,考生在候考室候考;
(4)按抽簽順序,由引導員引導考生依次進行考試;
(5)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試機會,因自身原因中斷或失誤,不得重復表演。
(三)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和面試成績均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州人社局待筆試結束后綜合確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須達到面試總成績的60%及以上。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面試,均視為該報考人員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體檢和考核。
(四)面試考官組成: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建立面試考官庫,面試考官庫由業(yè)務能力強、工作經驗豐富、政治素質高的相關專業(yè)人員組成。面試考場設考官7人,面試前由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從考官庫中隨機抽取,其中用人單位的考官不得超過3人。
(五)綜合成績計算
1.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綜合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筆試加分]×40%+面試成績×60%。
2.只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筆試加分。
3.只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五、資格審核
(一)資格初審
1.筆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實行網絡自動審核和網絡后臺人工審核相結合,計算機系統(tǒng)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來確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后臺人工審核只針對在“所學專業(yè)”欄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yè)”的考生進行。
2.只面試的崗位: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才能填寫報名表。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選確定。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按開考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考試方式為只筆試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按開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并在文山人社網、文山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時,因各種原因致使部分崗位不足招聘計劃的,可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或面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者,視為自動棄權。
2.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資格復審地點: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鳳凰路市軍供大廈4樓),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進行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材料進行審核:本人學籍檔案、身份證、戶口冊、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登記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準考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除畢業(yè)證或學位證外,還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廳高等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的“云南省高等教育學歷、學位查詢報告”。中專學歷的國民教育畢業(yè)生請到文山州教育局出具相關學歷證明。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導下,由市人社局實施,于8月15日前完成。
(一)確定人選
筆試與面試相結合、只面試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面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開考計劃數等額確定;只筆試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的人選在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按開考計劃數等額確定。
綜合成績并列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崗位,按面試、綜合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低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只筆試的崗位,按綜合基礎知識、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低的先后順序依次確定;若仍然無法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的,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考生到指定的市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行業(yè)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結果必須有主檢醫(yī)師簽署意見,并加蓋醫(yī)院印章,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與主管部門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等方式,對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法制觀念、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進行考核。
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的其他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遞補。
實行合并招聘的崗位,體檢和考核結束后,由市人社局組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選崗,確定具體招聘崗位。
七、公示和聘用
(一)市人社局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及時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報州人社局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文山市人社局將相關材料報州人社局審批,市人社局憑州人社局下達的聘用通知辦理相關手續(xù)。對有異議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有異議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二)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己瞬缓细竦模∠赣觅Y格。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所有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由于必須點擊“同意”方可進入報名界面,故考生一旦開始報名即需受相關承諾的約束,若違背承諾則按相關處罰條款予以處理。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考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和部門,州人社局將做出宣布無效和責令其按規(guī)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通報全州,同時取消該單位或部門3年內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為嚴肅考風考紀,在整個招聘工作中,邀請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及時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九、未盡事宜詳見《2013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本《簡章》如有與《公告》精神相抵觸的條款,以《公告》為準。
監(jiān)督電話:0876-2127335
咨詢電話:0876-2629229
附件:招聘計劃表.xls
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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