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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恩施州2009年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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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jù)《湖北省2009年度遴選選調(diào)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鄂人函[2009]76號)和《湖北省2009年公務員考試錄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公告》的精神,現(xiàn)就報考恩施州公務員職位入圍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09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二、資格復審地點

      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恩施市舞陽壩東風大道263號)

      三、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筆試準考證、《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院校就業(yè)報名推薦表)、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照片2張。

      2、其它考生:筆試準考證、《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加蓋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自謀職業(yè)者除外)、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能證明工作經(jīng)歷的有關材料(如聘用合同書或用工單位相關證明)、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照片2張。

      3、州外選調(diào)生報考恩施州公務員,職位條件要求是選調(diào)生的,還需提供當?shù)氐厥屑壱陨辖M織部門的證明。

      4、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料原件。

      四、資格復審的相關事項

      1、考生應根據(jù)通知要求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凡逾期未辦理資格復審的,不再另行辦理。

      2、考生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也未主動與恩施州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的,按棄權處理。

      3、面試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按湖北省招錄公務員相關規(guī)定,需繳納面試費50元。

      4、面試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職位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將在恩施州人事信息網(wǎng)發(fā)布職位調(diào)劑信息公告。

      請達到全省統(tǒng)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但按筆試成績排名未入圍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關注恩施州人事信息網(wǎng)發(fā)布的信息。未盡事宜,請向恩施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聯(lián)系電話:0718―8235827   8230099

      附件:恩施州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 施 州 人 事 局

    ?2009年公務員面試全程指導

    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務員頻道   湖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公務員考試論壇    公務員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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