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布公務員考試錄用實施辦法招考分九步
近日,湖南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下發(fā)關于印發(fā)《湖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下稱“辦法”)的通知,對湖南錄用公務員作出了詳細規(guī)定。對于違反錄用紀律的報考者,將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
少數民族考生可獲適當照顧
省委組織部表示,《湖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結合湖南實際制定的。
根據《辦法》規(guī)定,招錄機關根據職位空缺情況和職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擬定和申報錄用計劃。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省級機關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申報,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市(州)級以下機關錄用計劃的申報程序和審批權限另有詳細規(guī)定。錄用公務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內,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湖南民族自治地方、民族鄉(xiāng)(鎮(zhèn))以及縣級以上政府民族事務部門錄用公務員時,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在學歷和職位設置條件等方面予以適當照顧。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簡化程序。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公務員招考分為九大步驟
湖南規(guī)定,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除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等條件外,年齡應該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等。
在一般情況下,湖南錄用公務員應當包括9大步驟,分別為編制錄用計劃、擬定錄用職位及職位條件;制定考試錄用實施方案;發(fā)布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審批或備案。在必要時,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上述程序進行調整。
在公務員招考信息發(fā)布程序中,招考公告應當載明招錄機關、招考職位、名額、職位類別和報考資格條件;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以及其他須知事項。招考公告一經發(fā)布,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招考單位不得對公告內容自行變動。確需變動的,須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并在公告相同范圍內予以公告。
受刑罰或被開除公職無法報考
辦法規(guī)定,公務員錄用考試,根據需要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都無法報考公務員。
考試排名應按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方式確定,一般可以采取按一定的比例將筆試、面試成績合成的方式確定,采取其他方式的須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發(fā)布。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公共科目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按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規(guī)定確定。
專業(yè)科目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錄機關的申報和招考職位的需要批準后設置。筆試按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制定的考試大綱和有關要求組織命題、考試、評卷。筆試結束后,招錄機關按照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也可以委托招錄機關或授權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其他測評辦法。
醫(yī)院復檢原則上只進行一次
在辦法中還規(guī)定,若招錄機關或者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可按規(guī)定在公示期內向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復檢。必要時,市(州)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另行指定醫(yī)院,要求體檢對象復檢。復檢原則上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若有考生中途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則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考試成績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分別不超過兩次。如確有特殊情況不宜遞補,須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公示時間為七天。
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或者工作單位、監(jiān)督電話以及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按有關程序決定是否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
對于泄露試題和其他考錄秘密信息;利用工作便利,偽造考試成績或者其他招考工作有關資料;利用工作便利,協(xié)助報考者考試作弊的;因工作失職,導致招考工作失誤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違反錄用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批評教育、調離錄用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據了解,湖南省公務員考試一般在年初進行,2009年招考方案尚未公布。
·200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真題及參考答案
·2004-2008年國家公務員筆試合格線回顧
·國家公務員經典面試試題及答題思路分析
·2009年公務員面試全程指導
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務員頻道 湖南公務員考試網 公務員考試論壇 公務員博客圈
最新資訊
- 2025國家公務員考試繳費:11月6號關閉國考公務員繳費入口2024-11-05
- 國家公務員繳費入口官網:2025年國考繳費將在11月6日結束2024-11-05
- 202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繳費11月6日24:00結束,倒計時1天2024-11-05
- 2025國考報考費用一般是多少:廣東考生必看:45元/人/科,報名操作流程全解析2024-11-04
- 2025山東省國考考點有哪些?共設16個考點城市,考試費用每人每科50元2024-11-04
- 2025國考繳費截止時間進入倒計時!11月6日截止,僅剩2天,錯過再等一年2024-11-04
- 國考報名確認需要準備什么?2025年度國家公務員筆試網上確認及準考證打印須知已發(fā)2024-11-04
- 2025國家公務員考試繳費入口即將關閉!11月6日24:00前務必完成2024-11-03
- 25年國考考點什么時候選擇?國家公務員局官網報名確認全流程指南2024-11-02
- 2025年度國考報名確認須知:筆試報名確認注意事項(內蒙古考區(qū))202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