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0年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考試筆試大綱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申論》(其中,提前組織錄用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綜合基礎知識》);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及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選聘到村(社區(qū))工作高校畢業(yè)生招考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和《農業(yè)農村工作知識》。
報考公安、林業(yè)、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人民警察的需加試《心理測評》。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為主觀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100分。
《綜合基礎知識》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農業(yè)農村工作知識》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100分。
《心理測評》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為50分鐘。
二、筆試方式
筆試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三、筆試內容
(一)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從事國家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潛能。
測查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綜合知識等五個部分。
1、言語理解與表達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運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從語法、語氣、語義等方面對有關句子作出正確判斷;概括歸納短文的中心、主旨;對短文隱含信息的合理推斷;對比較復雜觀點或概念的準確理解,根據短文判斷作者的態(tài)度、意圖、傾向、目的等。
2、數量關系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基本數量關系的理解能力、數學運算能力,對數字排列順序或排列規(guī)律的掌握,對數學運算方法、策略的運用能力等。
3、判斷推理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客觀事物及其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對詞語、圖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較、判斷、演繹、歸納、綜合等。
4、資料分析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各種形式的統(tǒng)計資料(包括文字、圖形和表格等)進行正確理解、計算、分析、比較、判斷、處理的能力。
5、綜合知識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政治、法律、管理、經濟、科技、公文、黨史、國情、人文、生活常識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二)申論
主要通過應考人員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考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申論材料通常涉及某一個或某幾個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象,要求應考人員能夠準確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全面分析問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精神的基礎上,概括材料的相關內容,提煉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觀點、思路或解決方案,并準確流暢地用文字表達出來。
要求應考人員:
A.認真閱讀給定材料
B.按題目要求進行作答
(三)綜合基礎知識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公務員所應掌握的綜合基礎知識的了解、分析和運用能力。
測查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經濟、科技、黨史、國情、公文和時事政治等。
(四)農業(yè)農村工作知識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村農業(yè)工作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運用,對農業(yè)生產經營、新農村建設、現代農業(yè)發(fā)展相關知識的了解和掌握。
測查內容包括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fā)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fā)展的實施意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決定、浙江省統(tǒng)籌城鄉(xiāng)發(fā)展推進城鄉(xiāng)一體化綱要、農業(yè)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綜合基礎知識和心理測評
應考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答題卡上的“姓名”和“準考證號”欄,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準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
應考人員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二)申論
應考人員必須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專用答題卡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內作答,用鉛筆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內作答的一律無效。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題卡上的“姓名”和“準考證號”欄,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準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
應考人員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三)農業(yè)農村工作知識
客觀題部分的答案必須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紙上,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紙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內作答,作答在試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答題紙上的“姓名”和“準考證號”欄,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準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
應考人員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組 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 江 省 公 務 員 局
200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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