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精講(41)
三、內容輔導:$lesson$
認識保險要從認識危險入手。危險是一種不能確定發(fā)生原因、時間和地點,但一旦發(fā)生就會給受其影響的單位或個人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事件。就其本質而言,危險是一種客觀存在,具有隨時發(fā)生的可能,并且一旦發(fā)生就具有損害性。
對危險的處理有危險發(fā)生前的預防、發(fā)生中的抑制、發(fā)生后的補救三種方法。對于危險發(fā)生的結果,必須謀求事后補救的辦法。保險,就是一種針對危險發(fā)生后果的補救辦法。
第一節(jié) 保 險 概 述
一、保險的概念
保險是集合同類危險聚資建立基金,對各類特定危險的后果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財產轉移機制。
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
(1)保險是一種通過聚資建立基金的機制。
(2)保險是對特定危險的后果提供經濟補償的一種機制。保險的形成是有條件的,不能對所有危險都提供保險。
(3)保險是一種財產轉移的機制。
從本質上說,保險體現一定的經濟關系。這種關系是保險人(即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之間的一種商品交易關系,即被保險人以交納保險費為條件,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
而保險人則以收取保險費為條件,對被保險人的風險損失承擔經濟補償責任。被保險人之間體現的是互助合作關系,表現在一定時期內少數被保險人遭受的損失實際上由全體被保險人來分擔。
保險作為一種經濟補償制度,保險這種經濟補償制度,是通過保險人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形成一種權利和義務的法律關系來實現的。
例題:下列關于保險的概念表述正確的包括( )。
A、保險是一種通過聚資建立基金的機制
B、保險體現一定的經濟關系
C.保險作為一種經濟補償制度
D.保險體現一定的社會關系
E、保險是一種財產轉移的機制
答案:ABCE
二、保險形成的條件
作為經濟補償制度的保險,必須具備如下條件方可形成。
1、 可保危險的存在
危險的存在是保險產生的必要條件。但并非任何性質的危險都可成為保險的對象,只有具備一定條件的危險,才能成為保險的要素。
可保危險一般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危險的發(fā)生與否、發(fā)生時間、發(fā)生地點、造成危害的程度,都必須具有偶然性;
二是危險對于保險技術和保險經營,具有承擔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某些特定危險雖然一定會發(fā)生,如人的患病和死亡,但何時、何地發(fā)生都無法預知,因此這些危險也是可保危險。
2、 多個經濟單位的結合
保險一般都是多個經濟單位的共同行為,而非單個人的活動。多個經濟單位的結合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即共同繳付的保險費,能夠抵補保險人因承擔保險補償而需支付的保險金以及經營保險業(yè)務的管理費開支。
3 、 隨機事件的科學化
大數法則和概率論,是現代保險事業(yè)經營和發(fā)展的科學基礎。大數法則也叫大數定律,
其含義是:個別事件的發(fā)生,可能是不規(guī)則的,但若集合眾多的事件來觀察,就可以發(fā)現隨著隨機事件的增加,實際結果同預期的結果在比例上的偏差會愈來愈小。
概率論作為數學的一個分支,就是研究隨機事件的規(guī)律性的。保險業(yè)經營中的概率,也叫或然率,是從數量角度來研究偶然事件內部所包含的必然性。
例題(判斷):1、大數法則和概率論,是現代保險事業(yè)經營和發(fā)展的科學基礎。( )
答案:對
2、保險一般都是單個人的活動,而非多個經濟單位的共同行為。 ( )
答案:錯
•2012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10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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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2012年房地產估價師由黑敬祥等主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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