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每日一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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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每日一練(11月4日)
1.建設工程承攬合同中定作人的義務有( )。
A.支付報酬
B.依法賠償損失
C.協(xié)助義務
D.驗收工作成果
E.對工作成果質量負責
2.建筑公司委托一加工廠加工構件,后由于意外情況,建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但加工廠認為自己已經完成了70%的構件加工,應該繼續(xù)履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建筑公司取消合同屬于違約行為
B.已完工作量超過一半,應當繼續(xù)履行合同
C.建筑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D.建筑公司必須與加工廠協(xié)商一致才能解除合同
E.建筑公司應賠償加工廠損失
3.下列關于承攬合同中的規(guī)定,( )是正確的。
A.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為標的
B.承攬人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需要受到定作人的指揮管理
C.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且不用賠償損失
D.承攬人接受工作后,有權將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不得就此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請翻頁查看】
2020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每日一練(11月4日)答案
1.【答案】ABCD
【解析】本題涉及的考點是定作人的義務。定作人的義務:①按照約定提供材料和協(xié)助承攬人完成工作的義務;②支付報酬的義務;③依法賠償損失的義務;④驗收工作成果的義務。
2.【答案】CE
【解析】此題考察的是加工承攬合同。對于這類合同,定作人享有隨時解除權。但是給承攬人造成的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3.【答案】A
【解析】《合同法》規(guī)定,承攬合同時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B錯,承攬人的工作具有獨立性,在完成工作過程中,不受定作人的指揮管理,獨立承擔完成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期限等責任;C錯,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的損失要承擔賠償責任;D錯,未經定作人的同意,承攬人將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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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施工管理》
專業(yè)科目:《水利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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