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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導游證考試《政策與法律法規(guī)》備考模擬題17

更新時間:2019-12-26 09:53:16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29收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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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導游證考試《政策與法律法規(guī)》備考模擬題17

判斷題

1、非法人組織與法人一樣,其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相一致。(√ )

2、在旅游糾紛的解決中,申請仲裁后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

3、所謂要約邀請,又稱要約引誘,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也不承擔法律責任。( √)

4、《合同法》同樣規(guī)定,要約可以撤銷,但撤消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

5、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格式合同的訂立者有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的義務。(√ )

6、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格式條款。(× )

7、合同的變更既可以是部分內容的變更,也可以是全部內容的變更。(× )

8、合同轉讓是合同當事人將其享有的權利或者承擔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 )

9、合同轉讓就是合同內容的全部或部分改變。(× )

10、在合同轉讓中,債權人轉讓主權利時,應當轉讓從權利,但屬于具有人身權利的從權利不能轉讓。(√ )

11、債權人轉讓權利時不必經債務人同意,只要告知即可。(√ )

1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如果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

13、債務人轉讓債務給第三人時,應當通知債權人。( × )

14、旅游者在接受旅游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旅游服務者要求賠償。( √ )

15、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

16、《合同法》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只有在證明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違約責任。(× )

17、旅游合同的訂立是旅游合同關系確立的前提和基礎。( √)

18、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19、當對格式條款的內容發(fā)生爭議時,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

20、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訂,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

21、大部分采用格式條款訂立的合同叫做格式合同。(× )

22、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時,應當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

23、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時,應當做出有利于接受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

24、旅游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備有效要件的旅游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了法律效力。( √)

25、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

26、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

27、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不一致。( √)

28、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達到法定年齡,能夠通過自己的獨立行為進行民事活動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資格。( √)

29、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的生活來源的,也可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30、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訂立一切法律允許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的合同。( √)

3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具有部分的民事行為能力,可進行所有民事活動的資格。(× )

32、10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

3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成為合同主體。( √)

34、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相一致,均始于法人成立并終于法人消亡。( √)

35、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的生效。( √)

36、《合同法》規(guī)定,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以及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是法定無效的免責條款。( √)

37、被撤銷的旅游合同如同無效旅游合同,自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

38、抗辯權的功能就是要使對方的請求權消滅或使其效力延期發(fā)生。( √)

39、旅游合同的變更就是對合同內容的全部改變。(× )

40、合同的轉讓即合同主體的變更。( √)

41、旅游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旅游合同的債權人通過協(xié)議,依法將自己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 √)

42、債權人轉讓權利時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可。( √)

43、合同義務的轉讓必須取得債權人的同意才能對債權人產生法律效力。( √)

44、協(xié)議解除是指合同履行之后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雙方通過協(xié)商解除合同,從而使合同效力歸于消滅。(× )

45、《合同法》對違約責任是采取嚴格責任歸責原則。( √)

46、《合同法》對違約責任是采取有過錯責任原則。(× )

47、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訂金。(× )48、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

49、因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違約方可全部免除責任。(× )

50、合同法是指調整平等民事主體利用合同進行社會交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51、《合同法》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只有在證明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違約責任。(×)

52、合同規(guī)范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在《民法通則》中是作為債權債務關系來規(guī)定的,因此民事關系中有關人身關系的問題是不適用《合同法》的。( √ )

53、格式條款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

54、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所產生的法律上的約束力。(√)

55、合同被確認部分無效,則整體無效。(×)

56、對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當事人應當履行,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57、對格式條款有兩種解釋的,應當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

58、要約一經承諾,表明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已經達成協(xié)議,合同成立。(√)

59、合同的法定解除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不必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60、所謂要約邀請,又稱要約引誘,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也不承擔法律責任。(√)

61、《合同法》同樣規(guī)定,要約可以撤銷,但撤消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fā)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62 、合同的變更既可以是部分內容的變更,也可以是全部內容的變更。(×)

63、合同轉讓是合同當事人將其享有的權利或者承擔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

64、合同轉讓就是合同內容的全部或部分改變。(×)

65、在合同轉讓中,債權人轉讓主權利時,應當轉讓從權利,但屬于具有人身權利的從權利不能轉讓。(√ )

66、債權人轉讓權利時不必經債務人同意,只要告知即可。(√ )

6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如果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 )

68、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格式合同的訂立者有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的義務。(√)

69、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格式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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