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第七章第二節(jié)強制執(zhí)行措施
編輯推薦: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七章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知識點匯總
第七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稅款征收和稅務檢查
強制執(zhí)行措施
1、適用條件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期納稅
(2)納稅擔保人未按期繳納擔保的稅款,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
2、批準人
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
3、措施
(1)書面通知金融機構從存款中扣繳稅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4、不可采取保全或者強制執(zhí)行的范圍
個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強制執(zhí)行措施的范圍之內(機動車輛、金銀飾品、古玩字畫、豪華住宅或者一處以外的住房)
稅務機關對單價5 000 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
5、阻止出境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前未按規(guī)定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出境
知識點【強制執(zhí)行措施】配套習題
【多選題】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的有()。
A.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暫停支付納稅人存款
B.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C.拍賣所扣押的納稅人價值相當于應納稅額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
D.扣押納稅人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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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題】根據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的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包括()。
A.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B.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C.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
D.依法拍賣、變賣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
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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